2024年9月25日王辰老师青海旅产会游玩地风景(旅拍作品)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王辰。我们今天来谈一谈:如何看待保险合同这种格式化条款。
有的客户在买保险的时候,总有一个疑问,说:“保险合同都是你们定好的,我又不能参入我的意见,也不能修改,你们写的合同那么复杂,我又看不懂,如果你们骗我,我咋办呢? ”
首先,我们要了解保险合同一般都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条款?就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为保险合同大量地销售都是一样的产品,不会针对每个具体客户的要求重新修改条款,所以《保险法》和《合同法》都有一些明确的规定。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原则和《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其实在这个条款里面,我给各位提供一个案例:曾经我们保险公司卖了一个保险,是重大疾病保险,其中有一条责任就是全残即给付保险金,全残的定义如下,就是:失语、失聪、失明、缺两个胳膊、缺两个腿、缺一侧上肢一侧下肢,共有六条。一个客户看到合同之后就问:“是六条都具备还是具备一条就可以呢? ”我们解释说:“具备一条就可以。”客户不信,他说:“万一你要求我六条呢?那肯定就给不了了!”后来我们给客户看了《合同法》和《保险法》的相关法条,客户就顺利签了保单回执,保留了这份保险合同。
其次,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客户担心看不懂保险合同怎么办?首先我们刚才学了格式条款是保险公司重复使用的条款,又不是给某一个具体客户起草的条款,买的人很多,其中不乏有许多专业人士,他们一定可以看得懂,如果发现问题,一定会诉诸媒体,一定会被公开曝光,所以看不懂其实也没有必要过多担心,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都保几十种疾病甚至上百种,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消费者),是没有可能把这几十种疾病的情况都搞明白的。
所以说还是“术业有专攻”,打官司找律师,看病找大夫。我们只有选择相信保险行业的监管,相信国家的法律,相信保险合同的管理是经过备案和报批的,不会欺诈客户。
这就如同我们买手机的人也不一定会修手机,卖手机的人也不一定会修手机,但我们要相信手机行业的质量规范基本上都没有问题。即使出现个别手机爆炸燃烧了,我相信也没有人会从此开始恐惧手机;买汽车的时候,我们也不懂汽车,但是我们会开就可以;买药的时候,我们不懂制药,但是大夫告诉我们怎么吃,我们遵医嘱就可以,所以人这辈子其实能搞懂的事情、能看明白的事情并不多,但是我们依然生活得很幸福,这就是我们选择了相信规则、相信规律、相信规范,相信周围的一切环境基本都属于正常。
当然,作为代理人的各位伙伴,客户想了解他买的东西到底有什么价值、有什么用处、是怎么回事,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需求,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个人建议:我们代理人都要学会给客户写一个简易的产品说明书,告诉客户他买这份保险的基本情况,就是交多少钱、交多少年、合计交多少保费、有什么保险责任、有什么除外责任、发生什么情况会给付多少钱,把这些基本情况给客户讲清楚,客户任何时候有疑问,拿出你给他写的这份说明书,就能搞懂自己买的是什么东西,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更好的服务。
人品是产品的灵魂,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遭遇客户比较产品,许多代理人对这个事情很头疼。其实,客户的想法没有错,货比三家这是人之常情。
虽然这种说法也是个悖论,因为你比完第三家,万一第四家更便宜呢?这样比下去就没完没了了,所以,其实货比三家只是个心理安慰。物美价廉是所有人的愿望,但现实中也会发现如果特别便宜,这东西就一定不会太好。
所以我们说,看得见、算得清的是价格,看不见、算不清的是价值,但是人们常常犯的错误就是纠结价格而忘了价值,一打折就买衣服,买了也不穿,所以理性的消费就是应该问自己需要不需要,而不是便宜不便宜。
我们必须承认产品本身的性价比是客户的核心需求和基础需求。一般客户消费的是产品基础功能,比如买车就是为了代步,买衣服就是为了遮体避寒,买食物就是为了果腹。
而经济富裕了之后,我们就开始追求美观、舒适、尊严、地位,吃东西还要追求色香味俱全等等。买保险也是一样的道理,普通客户跟我们代理人不熟悉的时候只关注产品本身的性价比,只关注价格,他们只希望少花钱多办事,也不会考虑附加值服务,但是在买了保险之后还是很希望得到代理人更多的其它服务。
而高端客户(有时候你会发现)他们在意品牌、代理人的素质,产品本身有时候倒退居其次。高端客户在意的是产品加人品综合的性价比,产品基本差不多也许就可以了,关键是他觉得跟你交往到底值不值,这是长期品评出来的。
其实我们的客户很可爱,当他们喜欢我们的时候,他们的想法就是“钱给谁赚不是赚,当然要给你赚,价格差不多就可以了,不差这一点”;当他不喜欢你的时候,他的想法是“凭什么让你赚,价格差距还是有的,当然要买最便宜的”。
好的人品、好的服务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有人说:“品德是推销员做生意的工具,他首先必须推销自己。诚实、热情、耐心都是重要的资产,产品本身则属次要。”
《史记·货殖列传》里说:“居之一岁,种之以谷;十岁,树之以木;百岁,来之以德。德者,人物之谓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一年,种谷子,秋天收走,这是最合适的;待十年,栽树,十年以后伐走,这是最合适的;如果要想待一百年一辈子,那么就要靠品德来赚取利润。”所谓的德(品德),就是我们的人品和产品的口碑。
做保险就是做人。做保险不是做一阵子,做一阵子当然可以坑蒙拐骗,但是做保险是要做一辈子。任何时候客户出了风险(要理赔的时候),如果你的产品组合、保险计划、服务不到位,就会引起客户的反感,他们就会认为保险是骗人的。所以我们做保险要按照做百年老店的思维去做,首先靠你的人品。
人品有多重要呢?在中国那些开饭店最后开关门的,我们都可以武断地证明是人品不好造成的居多。因为中国人这个吃法,只要你食材好、味道好、质量好、服务好,我相信人去吃了还想吃,不但自己吃,还会介绍别人吃。但是开饭店最后开没了,就是因为你的量越来越少,味道越来越差,食材越来越差(地沟油,死猪肉)。
所以我们发现敢做生意的人很多,把生意做好的人不多,其实不是生意难做,是因为许多人不会做人,甚至有的人做人不地道。
卖保险也一样,卖保险的人很多,但做得好的肯定不是很多,因为也是保险本身没问题,都是做人出了问题。学会做人,这是做保险的第一步,所以我们一再强调“做保险就是做人”。
其实你会发现每家公司都有许多绩优高手,都有些常青树,业绩长期稳定,每年开门红都有大保单进来,都有大客户支持。
你要相信,这些年交保费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上亿的客户绝对是聪明人,他们为什么不货比三家,天天换公司呢?因为他们是习惯于跟一个代理人打交道,他们经过长期的品评,觉得这个人可靠,跟他交往很有价值。
白居易说:“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我们所有的代理人伙伴要在这个行业做得好、做得久,要想越来越轻松,其实就要坚持把人做好。别忘了刚才说过诚实、热情、耐心、勤奋、专注、专业,这都是我们需要做的。
只要我们不断地跟客户打交道,让他们对我们满意,接受我们的价值,认为跟我们打交道有用,认为和我们交朋友值得,他们就会不断地加保、转介绍,这样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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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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