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作为官僚选拔机制,在社会上升流动途径十分贫乏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下层民众进入上流社会的唯一途径。
通过确定考试的范围和统一经典解释、考试文体、字体等,科举制度能润物细无声地传输儒家的价值观,并使儒家的制度理念在各层级的秩序中得到现实化的可能。
换句话说,科举制使政治权力有效地控制符合权力运行要求的知识系统的构成,进而建立起一种有效的知识和权力互动的运转机制。
科举制:知识和权力的关系的运转枢纽
文 | 干春松
从制度儒学的层面来看,科举制度也是传达权力阶层意志的最有效的方法。教育系统并不仅仅是将过去的知识传递下去的制度机制,更是一种证明权力合法性和强化权力合法性的间接却持续的方式。
通过确定考试的范围和统一经典解释、考试文体、字体等,科举制度能润物细无声地传输儒家的价值观,并使儒家的制度理念在各层级的秩序中得到现实化的可能。
换句话说,科举制使政治权力有效地控制符合权力运行要求的知识系统的构成,进而建立起一种有效的知识和权力互动的运转机制。
科举制的广泛开放性,使经典的传播冲破了地域和年龄的限制。儒家经典作为考试内容也就转化为教育内容,官学、私学甚至童蒙教育别无其他选择的可能。
因为科举是自主投考,使这种选择看上去带有自由选择的色彩。但因为没有其他选项,人们只能选择参与与否,这就让科举制成为有前提的自由选择。
随着科举制的完善,选举取士方式日益单一化,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合一化。自隋唐确立科举制度之后,虽然科举的内容经常会发生变化,但作为一种官员选举制度,它一直延续到晚清。
科举制度作为官僚选拔机制,在社会上升流动途径十分贫乏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下层民众进入上流社会的唯一途径。这就意味着,科举制既是权力机构强化其统治机制的一种方式,同样也是社会成员进入权力机构的途径,这样,屈服于权力和获得权力成为一个互相支持的正反馈机制,即由权力机构决定儒家经典为科举的内容,而儒生在进入权力机构之后,权力符号的诠释者和权力系统的维护者融为一体。
科举制度之所以受人肯定,是因其体现了公平的精神。科举制度的目标是将一部分贤能之士选拔出来,成为统治集团的成员,这就避免了贵族制对权力的垄断。
但公平的选举制度的结果是形成了一个层级分明的社会。即使最为初级的成功者秀才,他们也有免除向官员下跪、免除一部分徭役等特权。经由科举获得功名的人返乡之后,被称为绅士,他们也依然拥有上述权力。
教育本身就存在着为受教育者提供机会的目的,社会的公平要依靠教育来达成,但无法掩饰的是,教育是阶层分化的最有效的工具。这种理论虽然带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立场,但若是从科举的事实看,大量的科举成功者是官宦子弟或财富家庭的成员,这也证明了科举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权力再生产的最主要方式。
那么为什么科举制度自建立之后,便为列代统治者所肯定呢?这是因为科举制度的设计将每一个科举成功者,都设定为皇权的支持者。
理论上每次科举考试都是以皇帝的名义举行的,所有的考生可以被广义地认为是“天子门生”,我们可以想见唐太宗发出“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时内心的得意。
在这样的格局下,儒家试图制约现实政治权力的道统的力量被束缚在君臣纲常中,在科举的世界里,道统和政统之间的矛盾以道统屈服于专制权力而被部分“化解”。
不仅是道统的力量被消解,而且,科举制度的不断技术化和垄断化,导致儒家经典成为一种考试的工具。考生只需要记住经典中的语句以及不同的解释可能,至于经典所呈现的圣人治国之道、君主的人格尊严,都与考试无关,甚至会成为考试成功的障碍。因此,儒学在科举制的推动下获得广泛的传播,但也失去其灵魂。顾炎武说:
古人抱遗经、扶微学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废之,盖必当时之士子苦四经之难习,而主议之臣徇其私意,遂举历代相传之经典弃之而不学也。自汉以来。岂不知经之为五,而义有并存,不容执一,故三家之学并列《春秋》。至于《三礼》,各自为书。今乃去经习传,尤为乖理。苟便己私,用之干禄,率天下而欺君负国,莫甚于此。经学日衰,人材日下,非职此之由乎?(《日知录》卷七《九经》)
此语正是对科举阉割儒家价值的极度不满,顾炎武甚至认为八股文考试对于儒家思想的损害要超过秦始皇之焚书坑儒。
科举作为一种官员选拔的机制势必会导致儒生将之视为“干禄”的方式,若陷溺于此,读圣贤书就非为求道,只为逐利。在顾炎武看来,不仅举子欺瞒了君主和国家,国家也失去了真正的人才。
有鉴于此,历代的儒家也在寻求独立于权力体系的思想之道,宋明以后,书院的发展,其动力的来源也是道学家们对于“希圣希贤”理念的执着。宋明道学的产生也一度被打压而视为“伪学”,但道学群体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社会压力而放弃他们所一贯坚持的道统相对于政统的优先性立场。
科举制的建立对于儒家而言是一个功过兼有的悖论性制度。科举制度使儒家与现实的政治权力之间建立起共谋关系,权力通过对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控制获得其符号的力量,而知识借助权力的支持获得广泛的传播,儒生又通过对知识的掌握获得了权力和利益。科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折射出“士”阶层的历史演变。
“在7世纪,士是家世显赫的高门大族所左右的精英群体;在10和11世纪,士是官僚;最后,在南宋,士是为数更多而家世却不太显赫的地方精英家族,这些家族输送了官僚和科举考试的应试者。”
因此说,科举制影射了唐宋之际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国的家族制度也因科举制度而产生相应的变化。总之,科举制度作为儒家制度化和制度儒家化的枢纽使儒家与现实秩序之间的各种联系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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