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财务造假收到警示函,投资者可索赔
2025年3月25日帕瓦股份(688184)及相关人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投资者可索赔。
据悉,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负主要责任。因此监管局对公司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公司自查发现存在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计向部分供应商多付工程及设备款18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出具承诺,将对相关供应商未归还的多付工程及设备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相关供应商尚未归还上述多付的工程及设备款。
2025年4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对《警示函》指出的虚增营业收入、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等问题进行了自查,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
另外,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25年3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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