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力量,平谷区现诚邀热爱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选任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德才兼备、服务基层”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及综合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吸纳政策水平高、法律专业强、热爱调解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基层人民调解队伍。
二、选任条件
1.为人公道,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分析判断事物,面对纠纷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能够为当事人所信服。
2.熟悉社情民意,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积极、主动、耐心地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不在乎个人得失,勇于奉献。
3.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4.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处理比一般事物更为复杂、技巧性更强的人民调解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任程序
1.现场报名。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自荐人自行打印、填报《人民调解员报名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由所属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验。
3.综合评选。通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评选,在《人民调解员报名申请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4.公示与聘用。由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人民调解员名册。
5.备案与系统录入。人民调解员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后,所属人民调解组织需及时将新增人员信息逐级进行备案并同步录入“北京人民调解综合管理系统”。
四、待遇保障
经正当程序选任为人民调解员后,成功调解矛盾纠纷案件的可根据《平谷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领取补贴办法》申报、领取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人民调解员报名申请表.doc
注:已担任人民调解员的,不参加此次招募活动
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6996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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