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杨坤,算是中国流行音乐界的一朵“奇葩”之花。
一是奇在其声线之独特到极致;这也因此让其有了特殊的辨识度。
二是这位歌手虽然名字叫得还算挺响,但好像他并没有几首代表性的作品——似乎感觉他只有一首歌,还能让人记得住:《无所谓》。
三是杨坤的真正名气,似乎主要源于他经常参加各类综艺节目,因流量烘托而博取了名声大增。
四是因为杨坤的一些“大嘴巴”言论,从而让他的争议性颇强,也因此在这个流量为王的年代里,成为了一个不是主要以歌曲而知名的“名人歌手”。
比如,杨坤当年曾公开批评刀郎的音乐:“太简单、没艺术性,根本不符合真正的音乐标准”,他甚至表示“这算音乐吗?”
当然,杨坤对于刀郎音乐的评价,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他似乎只看到了刀郎的缺点,却对其音乐的优点与艺术能量视而不见了。
刀郎的音乐似乎是俗了点,非“学院派”了些,但是,其音乐直逼人心的洞彻力、感染力,显然是杨坤这辈子也都难望刀郎之项背了!
杨坤还同时对巨星刘德华发出贬低之语:“严格来说,刘德华不算真正的歌手,他的歌迷更多源于影视形象塑造”。
这话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他的后半句话;但要说刘德华连一个“歌手”都不算,则杨坤将“歌手”的定义门槛,也给抬得太高了吧?——难道只有像唱出《无所谓》的人,才算得上歌手吗?
虽然刘德华确实不是专业级的歌手,但人家的一些代表作,还是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经久传唱,华仔的这些代表歌曲,明显比杨坤的专业版《无所谓》《泥巴》,要深入人心得很多吧?——所以,说刘德华是一个歌手,应该非常名副其实!
当然,要说刘德华是一个歌唱艺术家,那确实是过于抬举了些——事实上,杨坤同学不也是如此吗?
或许,正是这些原因的综合,“奇葩歌手”的杨坤,在网络视频时代里,成了大小网红们模仿的对象。
这其中,大部分模仿者都有对杨坤进行恶搞的倾向:责任当然可以大多归咎于模仿者们,但显然,杨坤自身的“奇葩”特点,也是一种源头性责任吧?
而像原本默默无名的普通网红——“四川芬达”,正是模仿“阿坤”中较为突出者,且有越走越远的倾向:
比如,杨坤的歌曲《泥巴》中,有这样的歌词:“他们朝我扔泥巴,我拿泥巴种荷花,他们朝我扔石头,我拿石头砌小楼,我不闪躲,我眼里只有花朵”。
而“四川芬达”的模仿中,却改成了“他们朝我扔粑粑,我拿粑粑做蛋挞……他们朝我扔粑粑,我拿粑粑做比萨……”——如此模仿成了屎屁尿的东西了,你这样礼貌吗?
因此,“四川芬达”成了被杨坤起诉的第一家模仿者——或许,杨坤却没有完全想到的是,名人起诉普通网红一事,似乎正中其下怀,“四川芬达”也因此一夜红遍全网络。
这二人当然惧于法律的后果,也在此期间表达了“道歉”,且似乎也越来越有些收敛了,但借助名人杨坤的起诉元素,似乎再次成了他们刷得又一波巨大流量的由头。
于是乎,在4月24日,歌手杨坤发出长文,怒批 “四川芬达”道:
“……我也深知,一些幽默内容的创作脱离不了‘冒犯’,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接受这些‘冒犯’也是我的责任”。
“……我还是能很清楚的分辨‘冒犯’和‘侮辱’的区别的。四川芬达账号的内容,就是打着‘模仿’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我的视频,部分视频甚至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完全脱离了‘模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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