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订婚了还不让 碰,你是不是不爱我?"
"彩礼都给了,还装什么圣女?"
"订婚不就是奔着结婚去的,还扭扭捏捏干嘛?"
面对这些"霸王条款",有多少女孩能振臂高呼"我的身体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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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窗帘、淤青的手腕、反锁的屋内、电梯里的拖拽、绝望的呼救……
这不是恐怖片,而是5月2日在山西阳高县上演的一幕"订婚暴力"。
前一天还甜蜜喂饼,第二天就在公安局录口供。
订婚宴上的"欢天喜地",竟成了强奸案中的"铁证如山"。
她点火烧窗帘,不是蜡烛晚餐的浪漫,而是逃离魔爪的无奈。
订婚就必须"上C"?
拜托,订的是终身大事,不是"海王"游戏!
现实又不是网文,哪有什么"女主揽镜自照,红唇微启:'夫君,妾身今晚就告诉你什么叫做知书达礼~'"
把婚约当成了X爱自助餐,荤素随便搞,这是婚姻,还是杀马特夜店?
有人说,"订婚不就是为了名正言顺地上C吗?不然图什么?"
就像吃麻辣烫,签了协议才能吃?拿了号才能排队?
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拜托,"订婚=性同意"的逻辑,是直男写的十八线小黄书吧!
把"夫妻同F"等同于"赎身费到账",这不是婚姻,是皮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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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时代,女性被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现代竟还有人把女性视作"购买来的商品"。
在他们眼里,给了彩礼,就该无条件"验货";缴了定金,就必须"即时发货";扯了证,就等于"一物降一物"。
呸~这不是思想进步,是连Siri都不如的原始人大脑!
面对"彩礼=性服务费"的潜规则,女方家属要房产证加名,不是"物化爱情",而是大事化小。
当暴力施加到肉体,连烧窗帘都成了求生本能,谁还会在乎房本写谁名?
可悲的是,男方家属把"烧窗帘"说成"敲诈勒索",就差把强奸说成"你情我愿"了。
呸!装什么大尾巴狼,强奸不分订没订!
还有网友嘲讽"订个婚不让上,装什么贞J牌坊""不愿意PP,还订个锤子"。
呵,原来在你们眼里,女人"不让碰"就是装清高,"让碰"又成了不守妇道。
订婚=性同意,迟早翻车!正如《白蛇传》白娘子所言:"人生莫强求,强求必反噬。"
再看看数据,2024年全国婚恋纠纷案件几千起,其中15%涉及性暴力。
多少次,订婚宴上的甜言蜜语,成了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又有多少个"完美受害者",被逼无奈烧窗帘、跳楼、以死明志?
山西这起案件,不过是冰山一角,古有"杨家女"悲,今有"阳高妇"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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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想到新闻里的"信阳婚内强奸案",被判刑的,不是那个说"老Z就是日自己老婆"的丈夫,而是那些认为"强奸自己媳妇天经地义"的围观群众。
在他们眼里,结婚证=性同意书,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爱咋咋地。
殊不知,婚姻不是强取豪夺、为所欲为的保护伞,而是平等互利、共担风雨的契约。
正如罗翔教授所说,"婚内强奸"就像"商场内偷盗",换个场所,犯罪就不是犯罪了?
醒醒吧,法律面前,夫妻也要平等!
"没见红就不算强奸?"
"牵手摸头不就默许了?"
"都老夫老妻的还装什么?"……
这些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是时候翻篇了!
性同意不是"处女膜鉴定仪",它是一句有力的、肯定的、当下的"YES"!
被潜规则绑架的爱情,注定沦为荆棘塔上的公主。
都2025年了,难道订婚宴上的"干杯"就成了性侵的号角?
难道法治社会,还要用"睡服"来圆房?
正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被压榨、被凌R,最后魂归离恨天。
女性的悲剧,不该在现实中重演。
愿每一个"阳高女孩",都能遇见那个"刚刚好"的人。
爱情的芬芳,在于你情我愿,而不是一纸买卖。
把性同意权,还给她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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