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秦人而言,礼不仅仅是治国安邦的制度设计,或玄思妙想的哲理,更主要是共享的知识、共同的底线,是日常生活的方式。
原文 :《醉与不醉》
作者 |李志刚(湖北师范大学)
图片 |网络
先秦时期接待宾客有飨、食、燕三种礼。其中,飨礼主敬,在庙中举行,有酒但不饮用,有肉也不食用。燕礼则主欢,在寝中举行,双方以饮酒为主,以醉为度,表达主宾欢乐之意。食礼则低于飨礼,以饭食为主,酒浆仅用于饭后酳口。“飨”古文献常作“享”,“燕”又通作“宴”,燕飨礼也常写作“宴飨礼”或“燕享礼”。燕飨礼作为先秦时期的重要礼仪活动,也能映射出其时政治、宗教、文化的某些实况。
以神为宾与以人为宾
“飨”在古文字中,与公卿之“卿”、乡党之“鄉”字形相同。罗振玉认为,其义“象飨食时宾主相向之状”。所谓“宾主相向”,包括神与人,即主人在行礼的时候,存在着以神为宾与以人为宾两种情况。
以神为宾就是祭飨。天神、地祇、人鬼等万物之神,皆是祭飨的对象。万物之神,皆有功于人,当求索其神灵降临而祭飨之,以报其功德。自殷商已降,飨祖先神是祭飨礼仪中最为突出部分。《礼记·礼器》云:“郊血,大飨腥。”郑注:“郊,祭天也。大飨,祫祭先王也。”《礼记·乐记》云:“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羮不和有遗味者矣。”郑注:“大飨,祫祭先王,以腥鱼为俎实,不臑熟之。大羮,肉湆不调以盐菜。遗,犹余也。”祫祭是把各庙祖先神主聚到太庙集中祭祀。大飨用腥、鱼为俎食,此即所谓荐牲之礼。因尊卑差异,古人祭祖所用礼仪亦不同,天子、诸侯有荐牲礼,大夫、士没有。天子、诸侯级别方有资格享受生肉和生血。
但问题是,祭飨时人面对无形无影的神灵时,很难直接行礼,怎么能够相向行礼呢?古人的办法是,化“虚无”为“实在”,立尸以象神,通过与尸相互酬酢,实现祭祀神灵的目的。尸就是主人的宾客。《仪礼·少牢馈食礼》和《特牲馈食礼》有非常详细的描述。清代学者孙诒让说:“祭祀主于事尸,大飨主于事宾,故以宾如尸礼。”祭祀之时立尸以献祭与觥筹交错相饮酒,异曲同工。只不过一是人神之间,一是人人之间。但人神相对,犹如宾主相向。
祭飨是通过招待神灵之尸,与之宴饮而实现的。“宾飨”则是以人为招待对象,以人为宾之礼。宾飨的完整仪式现在已不可确知,仅从《周礼》《仪礼》《左传》等资料中略知一二。如《仪礼·士昏礼》中有飨新妇与送者,《聘礼》有飨使者,能零星知道宾飨的部分仪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晋国赵武、鲁国叔孙豹及曹国大夫一起出使郑国,郑简公设飨礼招待他们,并以赵武为正宾。在讨论飨时献酒的次数时,赵武与郑国大夫子皮间出现了分歧,赵武欲用一献之礼(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酬宾为一献),子皮欲用五献。可见春秋时代,飨礼在施行过程中已出现了分歧。
祭飨与宾飨均是飨礼。只不过,“宾主”不仅包括人,还包括神灵在其内。古人飨人与祭祀,均带有一定的神圣性。祭飨以神为宾,宾飨则以人为宾。
尊君与尊宾
在燕飨礼中,宾主觥筹交错之际,也能看出尊君与尊宾两种礼仪。
《礼记·郊特牲》记载:“大夫而飨君,非礼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天子无客礼,莫敢为主焉。君适其臣,升自阼阶。不敢有其室也。”此段经文讲,天子、诸侯在其权力范围内,均无为客之礼。若君(包括天子)到臣之家,升降由阼阶,自立为主。臣须放弃主人之位,而就宾位。即天子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宾客的身份,参与燕飨礼及其他任何礼仪活动。天子无客礼,也就是没有人能够与天子在堂上东西相向,分庭抗礼。这是典型的尊君意识。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有《耆夜》篇,记载有武王参加的饮酒礼中,以周公旦为主,即献主。整个行礼场合中,周公为献主,毕公为客,召公为介,武王为真正主人,基本上也构成了与《燕礼》类似的宾主结构。可见这种行礼模式源远流长。
《礼记·乡饮酒义》说:“宾者,接人以义者也。”《礼记·仲尼燕居》云:“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主客关系相对君臣关系而言,尊卑色彩较轻。宾主关系相对君臣关系较为平等,故而古人常借燕飨宾客,以表达自己尊贤之意。西周金文中就常见“飨宾”类记载。
另外,到春秋战国大争之世,与贤能之人执宾主礼而非君臣之礼,成了君王尊贤尚能、重视人才的姿态。《孟子·万章下》中孟子说,“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亦飨舜,迭为宾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天子与匹夫在飨礼中迭为宾主,是儒者的愿望与理想。燕昭王求贤于郭隗。郭隗云:“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者与役处。”待贤如师会建立帝业;待贤如友建立王业;待贤如臣仅能建立霸业;若仅是为了役使贤才,则会亡国。
大概而言,“尊宾”有两种含义。一是在位者的尊宾重道,二是在下者暂时性突破严格的等级制度,以宾自处,与高位者分庭抗礼,酬酢劝酒,展示出较独立的身份意识。宗周礼乐制度中,蕴含的这种“尊宾”意识,或许反映了其时社会权力结构,并没有后世想象的那么森严与不可逾越。顾炎武谈到“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燕飨礼的衰落与新一轮的尊君意识的勃兴,是同时发生的。战国后至秦汉时,燕飨礼走向衰微,思想观念在时代的激荡博弈下,“尊宾”逐渐不被一般人重视。“尊君”却借助皇权,不断强化。
醉不忘礼与不醉无归
飨礼主敬,有酒而不饮;燕礼主欢,故需要饮酒,但也需要在“醉不忘礼”与“不醉无归”两个看似矛盾的原则下保持平衡。
所谓“醉不忘礼”,就是行燕礼时,即使喝醉,也不能忘记行礼的本分,乱了规矩。所以,燕礼喝酒也有一套规矩,《仪礼·燕礼》记载详备。其节目大体分为燕前准备、初燕礼成、再燕礼成、三燕礼成、用乐礼成、四燕礼成、燕礼告备七大仪节,每节又分为若干小节。如此繁文缛节,显示燕礼也遵循严格的礼仪程序。除此之外,也通过礼仪设计,时时提醒行礼之人不能“忘礼”,乱了分寸。
燕礼中“不忘礼”是其本分,“不醉无归”才显示出与其他礼仪特异之处。在“四燕礼成”之后,进入无算爵、无算乐环节。“无算”即没有定数,喝酒的量没有限制,和谁喝也没了限制。此时的原则是“惟酒无量不及乱”。彬彬有礼的往来献酢,变成了打破身份限制、数量限制、时间限制的“狂欢”场面。在这种情况下,若饮酒不醉,反而不为美。
燕礼通过“无算爵”与“无算乐”,造就了一个“狂欢”的礼仪场面,是一种仪式性的“差别消除”。与礼者在饮酒与奏乐中,尽情欢乐,以醉为度,甚至还可以“执烛夜饮”。《燕礼》云“宵,则庶子执烛于阼阶上,司宫执烛于西阶上,甸人执烛于庭,阍人为大烛为门外”,记载的正是秉烛夜饮的场面。《诗经》对这样的场面有形象的描述,如《既醉》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既醉以酒,尔殽既将。君子万年,介尔昭明。”
古人对于酒的情感是复杂与矛盾的,离不开又时刻保持警惕。祭祖祭神离不开酒,爵之尊卑又在酒,赐之轻重还在酒,宴乐也在酒。“醉不忘礼”与“不醉无归”在燕礼中达到了动态平衡。敬畏过度,则关系疏远,必以狎爱补救。《楚茨》所载,宗子祭祖后,与同宗之人一起燕饮,借助酒食的和谐融洽气氛,弥补等级隔离造成的感情缺憾,提醒大家上下合作,勠力同心。兄弟族人欢乐宴饮后,美酒佳肴已尽,心中没有怨言与愤怒,稽首祝福主人寿考多福。宗子作为一族之长,除了通过祭祖确定其威严外,还通过燕飨融洽了宗人之间的关系。或许从这里可以看出“严肃活泼”的制度设计初衷。
对先秦人而言,礼不仅仅是治国安邦的制度设计,或玄思妙想的哲理,更主要是共享的知识、共同的底线,是日常生活的方式。燕飨礼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种,祭祀神灵、燕飨宾客,均不可须臾离开。他们祭祀神灵,追求神圣的仪式;燕乐宾客,在“醉不忘礼”中尊礼,在“不醉无归”下狂欢。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46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潘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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