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昊 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昊利用担任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徐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宿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5月,王昊通报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公开信息显示,王昊,男,1965年2月生,汉族,安徽砀山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王昊曾长期在徐州市工作,历任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沛县县委书记,徐州市副市长,徐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
2017年,他任徐州市政协主席,2018年2月任宿迁市代市长,2019年1月任宿迁市市长,2020年12月任宿迁市委书记,2023年1月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至被查。
编辑 辛婧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京报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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