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爱泗洪微信公众号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有奖举报
电话公告
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整治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小化工”“小医药”),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打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一、治理重点
此次治理重点分为两类
一类是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进行化工、医药生产,以及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的“小化工”“小医药”;
另一类是在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开展工业化生产,以及擅自改变工艺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体情形
0 1
“小化工”“小医药”违法违规行为
1. 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违法违规进行化工、医药生产行为;
2.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3.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或其他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5.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6.已被查处的“小化工”“小医药”,“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化工、医药生产。
0 2
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装置从事工业化生产;
2.擅自将工业化装置进行小试、中试;
3.工艺来源不明或未经首次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4.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
5.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随意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改变装置规模;
6.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情形。
三、举报电话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我市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的“小化工”“小医药”进行举报,对举报信息核查属实予以行政处罚的,将依据《宿迁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给予3000元至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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