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亲姐妹,曾几何时,情深似海。
多年前,妹妹阿丽(化名),婚后不孕不育,医药罔效,“断子绝孙”成为困扰这一家的阴霾。
阿丽的亲生姐姐大美(化名 ),出于对妹妹的挚爱,在和彼此的配偶协商一致后,主动为妹妹代孕。
也就是说,孩子出生后,由阿丽抚养;至于血亲意义上的妈妈大美,则是孩子的“姑姑”。
多年弹指而过,如今孩子八岁了;大美和阿丽、和孩子,感情变得越发复杂。
“阿丽家庭条件没我好,而我才是孩子的亲妈。为了孩子的前途,孩子应该归还给我这个亲妈抚养!”
姐妹对孩子各不相让,争执到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法院一审,孩子归还姐姐大美,毕竟孩子是大美所生——至于所谓的“代孕”,在国内非法、无效。
然而,闹到二审时,八岁的孩子当庭表示:
现在的“妈妈”一直对我很好,我不想离开“妈妈”,背井离乡进入一个陌生家庭!
孩子的明确意愿,令法庭一片沉默,最终,孩子被判决由阿丽继续抚养。
至于孩子的“生物学母亲”大美,只有以姑姑的身份,参与对孩子的照料。
——近乎荒唐的“代孕”案,如此收场,令很多人情意难平,却又无话可说……
这也令人想到当代社会学家刘新宇的一本书:《礼俗时刻:转型社会的婴儿抚养与家计之道》。
一些并不算很年轻的网民,都对阿丽和大美“对后代的如此执著”,无法理解。
“我都五十了,丁克到老,养不起孩子,也不想要孩子,挣钱不多也逍遥,这多好?”
“没孩子又咋了?我特么还不想要小孩呢,爹妈每年春节催生,老子都当个屁。为了要孩子,闹成这样子,值得吗?”
然而,正如书中所言:
网上虽然经常呈现出一些似乎“很新潮”、“和传统观念截然不同”的声音,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往往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或者说,整个社会就像厚厚的一大块玉米糕,。
而所谓的新潮流——尤其是网上呈现的种种——就像涂抹在这块玉米糕表面的奶油。
尽管看上去很美,但毕竟只是上面的薄薄一层,代表不了这块“社会玉米糕”在更大程度上的本真:
“土得掉渣,有些粗糙,厚重而沉默,长期如此,上面的奶油几乎渗入不到”。
那对“代孕纠纷”的姐妹,或许更能体现出国内社会源远流长的传统: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在很多人心中,依然根深蒂固。
这和众多爹妈,焦急地催婚、催生,甚至催生二三胎,以及,“治疗不孕不育”的专科,一直是莆田系诊所最为热衷的领域,是同样的内在逻辑。
所谓的“后代”,在众多国人的代代相传的理念中,有两层意思:
一方面,是继承自己的家族符号,比如爹妈等称谓,以及姓氏之类;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是生物学的血缘关系。
所以,那个无法生育的妹妹,根本不考虑养个孤儿,因为不是自己家的血统;
相比之下,亲姐姐代孕,血统近似,这对她更有吸引力。
按照现代伦理,和很多人现代人的新认知,这无疑荒唐透顶。
但这种“荒唐”,却也是我们社会,过去延续很久,未来也将长期存在的一部分民情……
那对姐妹,由于昔日“代孕”,如今闹到这步田地,令人嗟叹不已。
如果本书作者,当年得知她俩的“代孕”打算,想必会极力阻止。
尽管有些“思想比较开放”的人认为,代孕似乎无所谓,孩子的血缘关系也无所谓;
但是,书中指出,真正认同上述思想的人,根本不会寻求代孕。
生不出孩子,但想要孩子,按照法定程序收养个孤儿,或者通过灰色渠道收养个弃婴,都比寻求代孕,省事省心多了。
反观那些涉足代孕的人——尤其是代孕的“客户”——则无一例外地具有“让自身血脉传承下去”的执著。
或者说,既执着于自身的“血脉传承”,又要让同样和孩子有血缘关系的“真正母亲”,放弃血亲关系。
尤其是一些男性,有人老婆不孕不育,就去找别的女人充当“孕母”。
甚至还有男同性恋者,尽管已经移居国外,按照国外法律和另一个男人结了婚;
但依然渴望填补“无后为大”的心理缺口,花钱找人代孕。
其中有些人,可以接受“孕母是老外”,但精子必须是自己的。
但是,怀有强烈“亲子执著”的人,找其他人代孕,无论给对方多少钱、多少回报,都无法逃脱伦理困境的永恒拷问。
“你对自己的血缘亲子关系无比在意,却因此剥夺孕母和亲子的情感联结——己所不欲,强加于人,岂有此理?”
尤其是,孕母和“代孕客户”,之所以能够牵线搭桥成交,无论双方的社会地位差异如何,彼此往往都有一些深层的共通之处。
对血缘亲子,孕母也可能长期挂怀,给多少钱也很难永久割舍。
这样一来,就等于埋下了“不定时炸弹”,将来不定何时,就会出现“亲子纠纷”。
成年人造孽,可说是自作自受,但年幼的孩子,对此又将作何感想?!
极端情况下,导致孩子身心崩溃、走上极端,也有可能。
“代孕”是个怪圈,也是个潘多拉魔盒,普通人难以掌控更难以承受其后果。
书中强烈建议每个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绝对不要触碰“代孕”这个不可预料的深渊。
有人也许会问:
我想要有自己血统的孩子,夫妻正常生育的道路走不通,那我还有其他什么选项吗?
书中结合传统文化,给出了以下三个建议。
首先,按照现代公认的科学成果,全人类都有同一个女性祖先的血统(线粒体DNA)。
所以,领养孩子,就是传承更久远的老祖宗的血脉。
如果孔孟泉下有知,非但不会指责你“无后为大”;
而且,这样其实更符合“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圣贤教诲。
其次,如果我们信仰传统文化,就要取其精华,而不要抓住某些只言片语,断章取义走极端。
中国传统的儒家经典,除了“无后为大”之外,再无对“无后”者其他的指责。
但是,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类的人际道德,则不下几十处、上百处地反复强调。
通过“代孕”获得所谓的“后人”,非但得不到儒家圣贤的首肯,反而无异于“自作孽”,“自绝于列祖列宗”!
最后,对于已经铸成“代孕”大错、导致亲子纠纷之人,老祖宗也给出了睿智而慈悲的解决方案:
“和而不同”。
比如那对因代孕而成仇的姐妹,何妨为了共同深爱的孩子,而言归于好,让孩子从此拥有双份母爱。
而不要以母爱之名,将孩子的身心撕裂。
无论如何,但愿此事能够成为长久的警钟,让其他人不要重蹈这条惨痛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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