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范围、面积、权属、用途位置:西固区河口镇、达川镇。范围:东至咸水河,西至达川,南至庄浪河口,北至莲花山。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17.5公顷。权属:西固区河口镇咸水村、青扬村、河口村、张家台村,达川镇吊庄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京藏高速公路尹家庄至河口段扩容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14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200002024XS0049415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此次土地现状调查由河口镇、达川镇负责对征地范围内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4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河口镇咸水村、青扬村、河口村、张家台村和达川镇吊庄村村民小组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2025 年3月28日
负责编辑:达朝阳 笔名:兰州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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