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4月1日消息,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据了解,经证监会调查发现,华林证券在个别项目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与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朱文瑾和时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葛其明,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基于此,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华林证券合规负责人、朱文瑾、葛其明于2025年4月2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同时,证监会责令华林证券要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原则,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此外,华林证券需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若华林证券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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