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误读,首先严正地声明一下,无意地为如此的形式主义“说好话”,只不过要就基层的客观实际“说实话”。
近日,河南省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倒也是为了契合当下全党都在开展的学习教育。其中就包括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问题。
据通报,2019年至2021年,王东霞任某镇党委书记期间,为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花费财政资金249.62万元打造“经典观摩路线”,对沿线21个行政村共计40多万平方米墙体喷漆刷白。
又是“刷白墙”,条件反射式的让人想起2018年发生在安徽阜阳市的类似事件。当时先是被中央巡视组发现,后在全省大会上点名批评,之后就是追责问责,包括市委主要领导在内的相关干部被处分,最后被反腐专题片收录作为典型案例。
的确,“刷白墙”太符合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标准”了,可谓“恰如其分”。也就导致刷白墙的现在已经不让人喜欢了,而且一听就让人敏感。
但是,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刷成白色而是刷成彩色呢?再聘请美术人员绘画呢?是不是就成了一道“风景线”,成为“网红打卡地”?于是,“似乎”就没有那么多非议和反感了,反而成了美好乡村的正面典型了。
而从成本上,显然彩色的支出更大,但给群众和上级的感觉可就大相径庭了。难道是上述被通报的地区及其相关负责人没想到,还是财力有限导致无奈为之?因为美好乡村是要建设的,上面更是都有指标要求的,你不完成那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简单搜了下,当前外墙刷大白的市价(含人工、材料)大概在每平方米20到30元之间。而王东霞在担任镇党委书记期间,花了不到250万元刷了40多万平方米,平均每平方米6块多钱。这样一比,可谓“良心价”。当然,其中有什么猫腻如权钱交易,或者有什么细节如只是粗糙地刷一层白等,公开信息并没有透漏。
此外,从通报看,王东霞的问题其实远不止“刷大白”这一个问题。应该说,相比其他问题,这个问题甚至都不算什么大问题。而她之所以被查,也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所以,通报拿这个“做文章”,再加上媒体相互转发形成舆论阵势,就给人避重就轻的感觉。
毕竟,“刷大白”这项工作很多地方都在做,只不过其中有的地方刷成了彩色,刷上了绘画——在眼观上委实好看,成了“网红打卡地”。还有,像山西大同的亮灯,像北京清理天际线,也都是要花钱的,而且比“刷白墙”花得还要多。
因此,大胆推测,之所以单单把这一个问题拎出来,除了它如前所述契合当下学习教育的安排,也是因为这个能“挑动”大家的神经。就像是网络“关键词”一样,能够吸引大家的注意和流量,也同样能够教育其他干部。
前者在实践上确实已经达到了效果,而后者有待观察,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往后的干部不会“犯傻”刷白墙了。那是不是刷彩墙呢?这说不好。但当“村容村貌整洁”遭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基层确实很为难。
此外,显见的是,任何事情都是“两面性”的,很多工作也是。如果主政者没有其他问题,那么就是其做过的工作都可以是政绩是“亮点”,因此平步青云;如果其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那么曾经推动的自以为傲的工作,哪怕再好都可能反噬,成为主政的“污点”。
这里举个例子,还说“刷白墙”,如你主政者自身正只是为了工作,往往被认定“老旧改造成功”;倘若你主政者心怀不轨或从中牟取利益等,常常被定性“大搞形象工程”。
这样就让干部很担忧了,难道对工作实绩的定性标准就是以主政者为主、以主观意志为主吗?未免草率了点吧?
不由得让人联系起,有时候尤其为了追责问责而“添油加醋”,把主观动机作为唯一或主要的考量因素,而忽略了客观背景和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乃至于把参与其中的绝大部分干部的辛勤付出一并给抹杀——这样的标准太随意了(确定性太差),涉嫌“论心定罪”,而且也很不负责任。
所以,对任何工作的评价,还是要以客观实际(包括客观背景和实际效果等)为基准和主要,把主政者的主观动机作为其中不占主要的一个方面,实现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唯如此,才能让广大干部心悦诚服,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而回到问题,白墙刷还是不刷,不能一概而论,不能“谈白墙色变”,不能见了刷白墙就要打倒,还是要尊重客观。白墙如果刷了后确实能起到整洁美观的效果,而且是出于工作角度的考量,就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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