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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仪征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5年3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
仪征东泓机械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一名员工在高度为3.9米的脚手架作业时未系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方某某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
仪征市新城亮晶晶饼屋
违法事实: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核定存储量为50箱,实际存储的烟花爆竹数量为55箱)
处罚内容:对该饼屋作出处以壹仟伍佰元(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
扬州瑞鸣船舶工程
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内容: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
仪征市陈集镇
加进蛋糕房
违法事实: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
处罚内容:对该蛋糕房经营者赵某某作出处以人民币叁仟伍佰元(3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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