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信用宿州”可以看到,2025年3月18日,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天内对宿州市生源康茂药业销售有限公司三家店作出处罚,分别罚款10000元整。
01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埇市监处罚﹝2025﹞7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宿州市生源康茂药业销售有限公司达仁堂药房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卫举 处罚结果
1.没收中药饮片“独活”200克;
2.罚款10000元整。
处罚事由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17日从河北仁心药业有限公司共购进中药饮片独活(规格:统,产地:四川,批号:24122002,生产日期20220108,有效期至:20250107,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生产企业:河北仁心药业有限公司)1kg。经调取当事人的销售记录显示,已销售了800克,剩余的200克已被我局查扣,其中最后一单的销售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销售价格为0.05元/克,货值金额为10元,没有违法所得。至2025年1月14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中药饮片“独活”(有效期至:20250107)已超过有效期。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机关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8
02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埇市监处罚﹝2025﹞79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宿州市生源康茂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华庭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曹兴强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
2.罚款10000元整。 处罚事由 经查,2021年4月9日当事人于2021年3月31日从荃豆医药(重庆)有限公司购进的中药饮片大黄,配送给当事人(规格:统,批号:20110201生产日期:2020.11.11生产企业:四川天植中药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袋内剩460克)。至2025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已销售540克还剩460克。执法人员对剩余的460克大黄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性状】有虫蛀,结果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8
03
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埇市监处罚﹝2025﹞7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宿州市生源康茂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康源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 解松标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15元;
2.罚款10000元整。
处罚事由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3日从湖北思安药业有限公司共购进中药饮片独活(规格:统,批号:20230101,生产日期:2023.01.03,生产企业:湖北思安药业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袋内剩700克)。至2025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已销售2300克,还剩700克。执法人员对剩余的700克独活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性状】有虫蛀,结果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机关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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