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2时35分许,兴化市民秦女士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城区长安路由南向北,当行驶至与板桥路红绿灯交叉路口时,她违反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民警在下一路口将其拦下,并依法予以处罚。
民警随后在现场向这位女士出示了监控视频录像,并依法对其作出50元罚款的处罚。当事人秦女士称,平时自己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当时因为有点事,只想着赶时间,一时心急,而忘记了交通安全,以后肯定不会再违章了。
民警现场还对违法行为人宣讲了闯红灯通行的危害性,耐心地嘱咐道:“红灯千万不能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你年龄也不小了,你的安全和健康,是你及家人最大的幸福和期望……”秦女士对民警的教育引导和依法处罚表示认可、理解。
▍文章来源:兴化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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