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经济是传统经济思想。亚当·史密斯的经典著作《原富》描述的就是“市场经济或自由经济”,或者是“自由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自由市场是长成的社会秩序之一部分,政府则是法制的社会秩序之建立者,后者对于前者的运作,只可维护或给予便利,不得有所干扰或阻挠。史密斯对于个人的天赋自由的维护非常重视,他支持自由放任经济,但不认为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可完全置身事外,在《原富》第五卷就花全书篇幅的28.5%讨论“政府的天职”。
简言之,史密斯认为政府的天职包括国防、司法、公共设施和公共机构三项,也对“公债”不以为然。奥国学派和芝加哥学派承继这样的主张,近代美国里根政府、英国撒切尔夫人政府也采用此种精神,而米莱和川普也大抵延续。所以,米莱和川普的经济政策正是回归传统经济思想,并非像左派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所说的颠覆传统经济思想。
哈耶克和弗里德曼是捍卫自由经济的两座重镇。如果说二十世纪前半叶是哈耶克的主场,则下半页就是弗里德曼的舞台。
弗里德曼对已故的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但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就深不以为然。他认为这句话都未能表达出,一个自由社会中自由人理想的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因为以父权的口吻说道:“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隐含了政府是保护者,而公民则是被保护者,这和自由人认为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看法是冲突的。而“你能为国家做什么”这种社会组织观点的看法,则隐含了政府是主人或神祇,而公民则是仆人或崇拜者。
对自由人来说,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集合体,并非高于个人的事物。自由人所引以为傲的是共同的文化遗产,并忠于共同的传统。自由人将政府视为一种工具和媒介,而非恩典和礼物的施予者,或是被盲目崇拜和予以服侍的主人或神祇。除了公民个别奋斗的共同目的外,自由人也不认为有什么国家的目的。
弗里德曼告诉我们,自由有如一株珍奇脆弱的植物。历史也证实,极权是自由的一大威胁。政府的存在对于保护我们的自由是必要的,政府是一种工具,可以用来实践我们的自由;但是,如果将权力集中在政客手上,那么也会对自由造成威胁。毕竟,政府本是个无机组织,将之运作者仍然是凡人,既然是凡人就有私心在,而由于运作政府这个组织有着极大的“权力”,一旦集中在某人身上,极易成为威胁个人自由的利器。因为人性使然,很难抵抗权力滋味的诱惑,更难避免被权力所腐化,而且如阿克顿公爵所言“绝对的权力代表绝对的腐化”。从马斯克不断揭露出的美国深层政府的腐败,就有力地证明这一点。
那么,我们如何能从政府的保证中得到好处,而且又能避免政府对自由的威胁?弗里德曼给的答案是美国宪法中的两大原则,一是政府的规模必须加以限制,二是政府的权力必须加以分散。不过,弗弗里德曼也坦白地说,实际上,人们一再地违反这些原则,而宣称违反原则的内容为箴言。主因就出在广大人民对政府该扮演角色的“无知”。若要消除人民的这种无知,让人民普遍觉醒,弗里德曼给世人遗留下来的《资本主义与自由》和《选择的自由》这两本著作,就是最好的指路明灯,也是以上提的两大原则得以实现和维持的利器。
最后,还是必须提示弗里德曼在1993年2月写出的警言:“美国和其他已开发国家的例子显示,一旦透过市场机能赢得繁荣之后,常有强烈倾向走向社会主义国家之型态,要维持市场机能的运作可能比导入市场机能来得困难。”
斑斑史迹可以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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