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广西人社发文称,广西拟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至2200元/月,适用地区 包括 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至2040元/月,适用地区包括玉林、贵港、百色等市的市区;
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至1870元/月,适用地区包括各县、自治县等。
一、二、三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分别调整为22.4元、20.7元、19元。
当前,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分别是一类地区1990元/月、二类地区1840元/月和三类地区1690元/月。该标准自2023年11月开始执行。
来源丨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国早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