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最高法院(ECJ)对德国及其他四国开出罚单,原因是这些国家未能及时完善举报人保护法,以致未能充分保护揭露不当行为的举报人。
该案件源于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提出的申诉,申诉内容直指德国未能按时将欧盟相关法律转化为国内法。
德国被处以高额罚款
欧洲法院于周四裁定,德国因未能充分履行欧盟相关法律义务,被处以高达34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65亿元)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提出的申诉,申诉内容直指德国未能按时将欧盟相关法律转化为国内法。
除德国外,捷克共和国、匈牙利、卢森堡和爱沙尼亚也因同样原因受到处罚,罚款金额分别为230万欧元、175万欧元、最高50万欧元。
值得一提的是,波兰已于2024年4月因此被制裁。
欧盟举报人指令是什么?
欧盟的举报人指令旨在为公共和私营部门中揭露不当行为的人员提供保护,确保他们免受解雇、降职、减薪甚至诉讼等报复。
欧盟法律明确指出:“通过报告损害公共利益的违反欧盟法律的行为,这些人充当‘举报人’,从而在揭露和防止此类违规行为以及维护社会福利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柴油门、卢森堡泄密案、巴拿马文件和Facebook数据滥用等一系列由举报人揭露的重大丑闻曝光后,促使该法律于2019年12月通过。
欧盟要求27个成员国在2021年底之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
然而,德国的《举报人保护法》直至2023年7月才正式生效,因此受到了欧盟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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