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3月6日消息显示,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凤台县监察委员会对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国福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国福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独断专行,违规决策;私欲膨胀,“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违规出借、使用资金,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刘国福严重违反廉洁要求、工作要求,并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国福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由凤台县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02
据安庆纪检监察网3月7日消息显示,3月4日上午,怀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怀宁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庆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24年,被告人余庆华利用其担任怀宁县江镇镇财政所所长,县财政局企业股股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种粮补贴拨付、涉企奖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4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庆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组织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余庆华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怀宁县财政系统、县直重点单位部分工作人员,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03
据淮北纪检监察网3月7日消息显示,淮北矿业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原主管邵东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颜可 责编 | 黄澎 审核 | 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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