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的一个清晨,正值春暖花开,郊区的野外散发着阵阵野花的芬香。和往常一样,陕西省长安县某工厂女工小青同往常一样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回家。突然间,身后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追了上来,在靠近小青后,猛地朝小青头部就是一拳,将小青打倒在地,自行车也摔得老远。
小青被这一拳直接打懞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个骑车人一个箭步窜到她的面前,一语不发拉住小青就往路边的草丛中拖。小青大呼救命,骑车人对着她又是一阵拳打脚踢,还用泥土捂住小青的嘴。
小青是个聪明的姑娘,她见四周无人,如果自己拼死反抗,搞不好对方会对要了自己的命,于是不再抵抗,而是牢牢地记住歹徒的脸。那是一张清瘦、尖刻的脸,梳着边分头,有一双食人兽般残忍的小眼睛,脸上的每一个细节似乎都标志着残忍。
正当歹徒要对小青施行暴行时,刚好一辆电三轮车从路上经过。小青见机会来了,于是大喊救命。歹徒见有人来,赶紧提了裤子逃之夭夭。随后,青强忍伤痛拨打了110,向警方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警方十分重视,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对歹徒进行围追堵截。遗憾的是,歹徒十分狡猾,居然从警方的手里逃了出去。
一个月后,同样的灾难再次降临到一位姓黄的女青年头上。这次歹徒手段更为残忍,不仅对小黄实施了侵犯,还用石块将小黄活活砸死,连姑娘的脸都砸烂了。
一、
接下来的几年,西安地区又发生了类似的案件数十起,导致21名无辜女性丧生。
面对嚣张的歹徒,警方多次召集专家召开案情分析会,指导破案。警方发现在这一系列强奸案中,犯罪分子都是选择在凌晨左右作案,受害人大多是骑自行车下夜班的单身女性;歹徒很少携带作案凶器,用而是用拳打、脚踢或用石块击打,用泥土堵口等手段,致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实施强奸杀人,有非常强烈的暴力虐待狂倾向。
据这一系列案件唯一的生还被害人小青反映,歹徒三角脸,边分头,小眼睛,单眼皮,身长170厘米,体态中等偏瘦。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制作了模拟画像,大范围地开展了摸底排查。分局还制定了系列案件方位图,将每晚十时至次日四时作为重点时段,分区域、分地段地落实巡逻守候力量,分局巡逻大队作为机动力量加强快速出警,只待变态色魔再次现行。
说来也怪,就在警方布下天罗地网,等待犯罪分子上钩时,这个狡猾的歹徒却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作案。迟迟抓不到犯罪分子,也让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直到1998年12月13日,警方接到郭杜街道一位姓贾的妇女的报案:当天夜里,她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遭到一个骑着摩托车、年约40岁、身材瘦弱的男人的侵犯。在对方意图将她拖到路边的小树林时,长得粗壮的贾某拼命反抗,与歹徒展开了搏斗。歹徒见贾某人高马大,有把子力气,于是放弃了作案,向黄埔村方向逃去……
二、
一刻也没有耽搁,干警们马上布下了天罗地网。凌晨时分,侦察员刘义斌、陈辉迎面看见一个男人骑着一辆摩托车擦身而过,于是立即调转车头追赶。
这个男人见有警车在追自己,在惊慌之下,摩托车撞上了路边的一处矮墙,人也从车上摔了下来。从地上爬起来以后,男人顾不得扶起摩托车,一转身钻入了路边的一条小巷。刘义斌和陈辉见警车开不进去,于是跳下车,在后面紧追不舍。
刘义斌是一位年过五十的老刑警,因此体力上有所欠缺,追着追着,便和陈辉拉开了距离。但刘义斌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于是顺势拐进一条小路,准备抄小路到前面堵住男人。
果然不出刘义斌所料,他刚从小路出来,便看到那个男人被陈辉追得朝自己的方向跑了过来。等男人靠近时,刘义斌猛地挥出一拳,正好击中其头部,将男人打倒在地。此时陈辉也追了上来,两人将男人按在地上,铐上了手铐。
在派出所内,经受害人贾某辨认,这个男人便是刚才意图侵犯自己的男人。
天亮之后,警方又请来了此前被歹徒侵犯的女青年小青。小青一眼便认出,眼前这个男人,便是当初意图侵犯自己的那个歹徒。面对铁证,歹徒不得不彻底缴械。
三、
在审讯中,歹徒承认自己名叫王万明,1957年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一个工人家庭。由于父母工作很忙,因此顾不上对他的教育。
王万明1972年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整日无所事事,加上平时就有好逸恶劳、好色贪财的恶习,慢慢地,他走上了偷窃之途。从小偷小摸发展到偷大件物品。1976年,王万明因偷窃被公安机关抓获送去强制劳动两年。
“一进宫”后,王万明不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改邪归正,反而认为是“社会亏了我、欠了我”,从此对社会产生了仇视心理。
1978年8月的一天清晨,王万明潜入沈阳一家单位行窃时,在女工宿舍内看见一熟睡的女青年,淫心顿起,掀开蚊帐企图施暴。女青年惊醒后奋力反抗,王万明于是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向她头部猛击,随后匆匆逃离现场。这名20出头的女工就这样被凶残的王万明活活杀死了。
由于当时公安机关遭受“文革”破坏,元气未复,因此在王万明作案后,警方虽对这一案件进行侦破,但一直没能侦破,让王万明得以逍遥法外。
王万明在家藏匿了一段时间后,见风声已过,便又“重出江湖”进行偷窃。1979年1月,正在行窃的王万明被公安机关抓获,送去劳教3年。
劳教出来后,王万明于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来自陕西的女子曾某。曾某比罗大5岁,长得颇有姿色,王万明于是想方设法接近曾某。不久后,两人结了婚,王万明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查自己所犯的罪行,于是搬到女方所在的陕西落户。
婚后的王万明由于好吃懒做,经济上很快陷入困境,于是又重操旧业,四处偷窃财物。1982年2月,王万明再一次落入法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三进宫”的王万明,不仅没有改邪归正,反而认为社会在与他处处作对,他那股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心理更加扭曲了。
四、
1987年,王万明刑满释放。此时的曾某,早已在他服刑期间与他离了婚,王万明再一次成了“孤家寡人”。
出狱后的王万明,整天在家无所事事,便专门找一些淫秽、变态的录像片来看。据他后来交待,他在看了描述香港的士司机林过云肢解4名妇女案件的电影《羔羊医生》后,便产生了自己也学着电影中的主人公,去干一出“好戏”给公安部门看一看的想法。
1990年春节过后不久的一个晚上,王万明看完几部淫秽录像,兽欲大发,于是骑着摩托车四处乱转,寻找作案目标。不多久,他看到一个身穿绿毛衣的女孩,便悄悄地跟了上去。
这个女孩姓钟,当天刚好与男朋友吵了一架,便想出来散散心。她哪里知道,正是自己的这个举动,会让自己丢了性命。
跟踪了一会后,王万明见女孩四下无人于是便冲了上去,将姑娘扑倒在地,准备拖入旁边的草丛施暴。姑娘一边拼命反抗,一边大声吹呼救,王万明担心被人发现,于是用双手狠狠卡住钟的脖子。几分钟后,女孩被掐得口吐白沫,停止了呼吸。
丧失人性的王万明,仍然不肯放过女孩。他将女孩的尸体拖入路边的树林内,对女孩的尸体进行了侵犯,之后又找来一些树枝掩盖住女孩的尸体,然后便逃之夭夭。
第二天一早,女孩的尸体被人发现。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由于当时刑侦技术比较落后,加上王万明又对现场进行了破坏,让这个案子的侦破迟迟没有进展。而王万明从此更加觉得自己手段高明,更加不把警方放在眼里。
1993年2月的一天深夜,王万明又骑着摩托车出来寻找作案目标。在一处公共汽车的候车亭,他见一个20多岁的外地女子在独自等车,便假装自己是一名“摩的”司机,将这名从河南来打工的女子骗上了车。等车子开到一个小树林旁,王万明兽性大发,将女子强奸后,又将女子杀死,还残忍地割下女尸的乳房,用死者的毛衣包起来带回家中。
1993年4月12日深夜,王万明使用相同的手段,冒充“摩的”司机,将一个湖南女子骗上车。正当他意欲强暴时,女子拼死抵抗,王万明于是将女子掐死,将尸体拖到一处废弃的工棚进行奸尸。之后,精疲力尽的王万明又与女尸同床共枕了一夜。
五、
几次大案作下来后,杀人奸尸对王万明来说已成为他的一项疯狂“习惯”。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外出寻找目标,许多无辜的女性成了他的刀下冤魂。
王万明落网后,警方在其住处搜查出其作案时穿的衣物多件,以及多名被害人的财物。面对铁证,王万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
1999年4月20日早上10时许,西安市某刑场上,响起了正义的枪声。随着枪响,疯狂一时的杀人狂魔王万明倒在地上,结束了他可耻的野兽人生。
正义的枪声,仿佛在告慰着那些被杀害的生命,让她们的灵魂安息,政法机关用法律之剑为她们您凶雪恨。正义的枪声也在警示人们,不管犯罪分子多狡诈多除蔽,也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
参考资料:
《人民公安》杂志:《变态色魔”落网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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