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查获进境旅客袜内藏匿走私大麻烟油16.14克。
当日,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开展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眼神闪躲,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在当事人的左脚袜内发现电子烟烟杆一个,烟杆中装有可疑烟弹一个,重16.14克。经试剂检测,烟弹内溶液呈大麻阳性反应。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