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邛泸景区管理局关于2025年邛海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邛海渔业资源,促进邛海渔业可持续发展和邛海水生态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5〕5号)文件和《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结合邛海实际,现将邛海禁渔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范围:邛海水域
二、时间:2025年2月1日至6月30日
三、禁渔期间邛海渔业管理要求1.禁渔期间加强邛海渔业资源保护,禁止私自捕捞(垂钓)。2.为保持邛海水域生态平衡和正常发挥邛海渔业生态功能,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按照批准的捕捞计划,可以均衡捕捞人工放流增殖的鲢鳙鱼,对草鱼和外来的凶猛鱼类翘嘴红鲌、胡子鲶开展专项捕捞控制,不得捕捞其他鱼虾类,并采取措施加强天然鱼类繁殖保护。四、监督管理
邛泸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邛海春季禁渔期间渔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渔业行为。
2.西昌邛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依法严格管理,加强邛海渔业资源管护工作。
3.沿湖相关业主、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邛海春季禁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欢迎广大群众对邛海禁渔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834-3957048
邛泸景区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理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全州统一部署要求,现将会理市春季禁渔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会理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期:2025年2月1日至6月30日
三、禁止类型:
1.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包括:电鱼、毒鱼、炸鱼、网捕、垂钓等。
2.严禁扎巢取卵、河道挖沙取石、放养水禽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3.严禁收购、销售禁渔期和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
4.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鯵鱼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年禁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其余时段执行长江十年禁捕相关规定。
五、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举报电话:0834-5625340(市农业农村局);110(市公安局);12315(市场监管局)。
越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全县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以及《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农函〔2025〕5号)精神,按照全州统一部署要求,现将越西县春季禁渔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越西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期:2025年2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
1. 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包括:电鱼、毒鱼、炸鱼、网捕、垂钓等。
2. 严禁扎巢取卵、河道挖沙取石、放养水禽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3. 严禁收购、销售禁渔期和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
4. 因养殖生产或其他特殊需要,采捕国家、省重点保护濒危水生物种及其产品,以及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动物卵、苗种、怀卵亲体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采集捕捞。
四、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举报电话:
0834-7612126(县农业农村局);110(县公安局);12315(县市场监管局)。
越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终审:蒋映春
编审:阿比伊木
责编:邹湘
编辑:何君
记者:徐鲲 林文化 会理宣传、越西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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