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新增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三、公示期限: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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