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信披违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14.91亿,面临退市危机
华微电子在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管理监督局吉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前在2025年1月25日公司就已经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而这一切原因是在2024年5月16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仅如此在2024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也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据调查,2015年—2023年,上海鹏盛指使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用于多种用途,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高达14.91亿元。
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监管局对公司、上海鹏盛以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相应处罚,而上海鹏盛法定代表人曾涛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将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因无法与华微电子董事长夏增文取得联系,监管局已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将对其依法另行处理。
同时,因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14.91亿,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因此华微电子、上海鹏盛被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14.91亿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依旧未完成整改的,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此前,公司因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在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随后又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在2025年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投资者需警惕。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2016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4年4月29日当天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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