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原平市国道338线(海天线)672公里100米。
张某新驾驶号牌为鲁PAG1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超速驾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经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发现,该货车驾驶人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新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来源:原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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