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又双叒叕出事了!
进口床笠被指
甲醛超标
上海一对小夫妻急了
……
近日
家住上海宝山的夏先生反映
去年5月份
他和妻子一起在“山姆超市”宝山店
购买了一款名为
“60支LF兰精天丝”的床笠
海报上宣传为100%从奥地利进口而来
并有质检报告
然而,半年后
夏先生的妻子在刷手机视频时发现
这款床笠被浙江杭州市场监管部门
检出甲醛超标
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时,杭州山姆因此
被罚款1.8万余元
夏先生说:“我们家现在也是处于一个备孕情况,甲醛其实对备孕是有影响的。”夏先生联系了山姆,山姆表示他们会召回。
让夏先生与其妻子感到不满的是,此次被查出问题的“床笠”,作为同一批次的产品销售方,(上海)山姆超市并未主动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召回商品、协商后续赔付事宜,导致这款床笠仍然在消费者的床上使用。
夏先生将该情况发布在网上
引起不少上海消费者的注意
夏先生说
对于像夏先生一样找上门去的其他会员
山姆超市的态度倒也坦诚
承认所售床品的确存有问题
不过,在退赔问题上
双方没有谈拢
夏先生说:“别的地区的山姆,遵守消协法第五十五条协商,是以退一赔三、赔三的部分不满500元的金额按500元处理的。我们跟上海宝山店去进行协商,但是对方的态度是非常强硬的,跟我们说就是按退一赔三处理,我们买的床笠价格是129元,所以说赔三的价格是300多元。”
随后,记者联系了山姆超市的全资母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山姆一贯重视商品质量,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也第一时间对商品进行了下架处理。”
山姆目前的赔偿方案是否合理
山姆超市作为会员制商超
在得知所售卖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
未能及时与付费会员取得联系
主动进行召回处理
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责任缺失?
针对夏先生所提出的退一赔三,以及依照消费总价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的诉求,律师表示,法律设置“退一赔三”的本意,是针对商家的欺诈行为。如果商家以次充好,明知商品有问题而故意销售,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而这里可能不适用。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山表示,可能他们在卖商品的时候并不掌握这个商品的瑕疵,因此适用消法的第四十九条,销售缺陷产品,消法规定造成损失的,可以给予损失两倍以内的赔偿。
此外律师认为,山姆超市未能及时与付费会员取得联系,进行召回处理,这一行为可能构成了责任的缺失。
来源 | 广州日报、新闻坊、话匣子
编辑 | 邹皓明
校对丨胡普甜
审核 | 孙轶英
签发丨叶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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