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俞昊、庄鑫及相关工作人员
举报事项: 举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福州海狸家口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一案中,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存在办理信访事项超期、程序违法等问题,严重损害举报人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1.被举报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办理信访事项严重超期:
2024年8月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榕政行复〔2024〕131号),撤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8日对“福州海狸家口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并责令重新处理。重新处理后,被举报人第二次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但拒绝向举报人提供相关文书。2024年9月25日,被举报人通过电话联系举报人,被告知可以凭语音通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拒绝提供书面决定文书。举报人于2024年10月7日通过邮政寄送服务,正式信访获取该文书,但直至2025年1月24日才取得。从举报人2024年10月7日正式申请获取文书起算,到2025年1月24日实际取得文书,已严重超出《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但是,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长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日”的时限要求。
举报请求: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举报人请求依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俞昊、庄鑫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的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我是蒋爸爸,一个为女儿战斗的父亲,我将继续为真相而战!
以下是我维权目前的一些进展:
海狸家口腔除了经营使用无证牙套给我们的孩子外,还存在其他的一系列违法行为,经市场局、卫健局、环境局认定违法事实,并予以行政处罚。
海狸家口腔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统计表如下:
据公开信息查询,海狸家口腔违法行为还有其他的系列违法行为。
(最终情况以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为准)。
来源: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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