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信信披违规被重罚,股票停牌面临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高德信在2025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公司在2024年3月15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据悉,高德信通过伪造用户数据、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万元、12950.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63.27%。此外,公司公开发行文件也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况。
对此,公司董事长黄志贤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黄永权策划并组织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二人被认定为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永翔、副总经理袁立雄、财务总监杨光冉也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鉴于黄永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处罚内容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4日起停牌,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可能涉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司股票后续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2025年1月2日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信息再次违规,公司及黄志贤、黄永翔被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前,在2023年8月7日公司也因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从而受到了行政措施及纪律处分。
公司及其董事长黄志贤因此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黄志翔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19年3月28日—2023年6月27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3年6月27日当天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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