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冬春季节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的严峻形势,仍有少数群众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屡禁不止。近日,高阜镇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1月17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接警称资溪高速往抚州方向距大觉山入口约10km处山林冒烟,疑似发生火灾。高阜镇立即组织护林员并通过无人机开展巡查,到达现场后,发现为2名贵州籍工人在笋竹两用林施工所致。将火点扑灭后,镇派出所民警将2名工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实,为加快笋竹两用林竣工验收,赵某某将清理好的竹表等杂物堆拢,盛某某点火引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盛某某违反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决定对盛某某给予200元罚款处罚,对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经过教育,盛某某、赵某某深刻认识到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作出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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