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推介”原名“泊头资讯”,泊头市委“纠正四风”专项办社情民意采集站。河北省百佳自媒体。沧州市优秀微信平台。网易新闻泊头运营中心。沧州市优秀青年志愿组织。泊头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腾讯大燕网“正气之星”。定期推送泊头文化,活动,资讯,信息等诸多优质内容,助力政府信息推广、观察本地百姓民生。做泊头接地气、重服务的新媒体!
现有裕华路公安局对过路边门市二楼数间对外出租,紧挨尚峰,后有停车场,户型为办公楼样式,水电卫生间齐全。出租单间。适合:教育机构、培训机构、财会、网销、办公、会议室、美容院等,联系微信(电话)18131780507
泊头市水务局
关于做好全市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按照省、沧州市调水指令,目前上游沥水正通过连接河—老盐河下泄。为做好输水安全及全市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河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关注水情变化,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输水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统筹安排安全输水。输水沿线所有闸涵、扬水站、口门要服从统一调度,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启闭,私自对引水线路口门进行拆堵。做好巡查和值班工作,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
3.强化河渠岸线管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废水;严禁在输水河道内及输水建筑物上、下游设置阻水障碍,确保输水顺畅。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级河长要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微信群、村级大喇叭、公众号等开展),对重点水域设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提醒提示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到河道内进行捕鱼、戏水、玩耍等涉水活动,来往群众与河边保持安全距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泊头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来源:泊头力量
编辑|资小讯
校版|张博文
审核|郑津东
投稿发帖关注下面公众号
本平台合作法务顾问:张利 律师
法律援助:18131722918(微信同号)
业务内容
新闻资讯、活动策划、影视制作、网络直播、舆情处置、技术开发、航拍摄影、VR全景、文创设计、新媒体培训等政企业服务合作。
欢迎各单位、企业、商家联系。
电话:18131780507(微信同号)
座机:0317一8299300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