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野夫挺感兴趣,看过其写的《乡关何处》《父亲的战争》《身边的江湖》《1980年代的爱情》。
文字老辣,非常人所能驾驭。又继续翻阅其事迹,与刘道玉和易中天还有交集,颇为惊异。而他当过警察,也进过监狱,颇有江湖风范。
当然,上述仅仅是对其作品的感慨。作品上,没的说,甚至已经超越了无数用汉语写作的人。这点,似乎难以否认。
近来,在微信公众号看到一篇别人转载的文,说的是野夫在清迈,这事儿,也早就知道了,开过计程车,拉过货。这次,说的是他成了一个诈骗别人钱财的人。
认真看了看,从头到尾,缺点东西。缺点啥呢,证据。没有证据,就直接说是诈骗,有点不能够自我证明。所以,我还是选择不信。
至于野夫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也不知道,没见过,怎么知道人品?对不?起码通过事件,才能读懂一个人的人品吧。
结果又到了另外一个维度:人品和作品。我的观点至今不变,作品是作品,人品是人品。作品可以是独步世界的一流,人品也可能是低级趣味的下流。
作品就是作品,跟人品没有半毛钱关系。一个强奸犯也有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这点,不容置疑。一个人品绝佳的人,可能一辈子碌碌无为,啥都没做出来。
举个例子吧,法国作家大仲马,知道吧,写了很多小说,《基督山伯爵》啥的。作品堪称一流,但人品堪称下流,玩的很花,他的儿子小仲马就是他跟隔壁邻居杰作,每每还在家里举报化妆舞会,为何化妆,因为要聚众淫乱。
有的人戏称这个翻译好,大仲马啊大仲马,就是一个种马嘛。说的倒是有些道理的。
但,即使如此,人品如斯的大仲马,谁能否定他作品的伟大?看作品就看作品好了,千万别把人品涉及其中。因为人品总是经不起考验的,所以,人活着的时候,千万少评价,还是等他死了,再评价,盖棺定论为上,否则,可能会诈尸。
作品好,人品也好,这当然是最佳的体验,但这种天衣无缝的吻合很少很少。我倒是觉得,只要作品好就行了,就认真看看作品呗,至于,人品,重要吗?
很多人觉得,这是不是给野夫洗地?我回答,不是。只是亮出一个观点罢了,这个观点就是,作品是作品,人品是人品。
千万别把作品和人品混为一谈。至于你怎么选择,你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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