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烟花爆竹禁燃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禁止燃放区为:
(一)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的建成区。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有关单位可以在前款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或者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工作。
来源:烟台人大
以下为各区具体规定
芝罘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芝罘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请广大市民主动遵守《条例》,做到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0535-6861110
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督,积极举报。
来源:芝罘公安
莱山区
莱山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
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6891860
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6716591
来源:莱山公安
黄渤海新区
烟台开发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110。
来源:黄渤海新区
牟平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
牟平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任何区域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禁止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0535-4211110
来源:牟平公安
蓬莱区
根据2021年10月28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我区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蓬莱公安
福山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
福山区为全域全时禁止燃放区,
在禁止燃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6463510。
来源:福山公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
高新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6922110
来源:烟台高新公安
招远市
今年禁放区域划定范围为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响应、坚决执行禁燃规定,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禁燃工作,尽己之力守护洁净蓝天、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
来源:招远公安
海阳市
今年我市禁放区域:
主城区范围,南至海天路,西至龙山街(含龙山街与海园路交叉路口向北延伸路段),北至虎山街与东凤大道交接点,东至东凤大道,上述路段交汇闭环区域。
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东村河以西—青威高速以南—北京路以东—海翔中路以北。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海阳公安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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