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常见的违纪违法、舞弊行为之一,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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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邹双宝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
“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处于并列关系,表明三者之间应具有实质同一性;同时,与“公司、企业”相比,“其他单位”实质上等同于“公司、企业”的“兜底条款”,是指除“公司、企业”之外的相关单位。“其他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村(居)民委员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邹双宝律师补充: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职务侵占的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邹双宝
山西华尧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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