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融媒体中心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巫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刘本万代理巫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刘本万出生于1979年,在重庆大学硕士毕业后前往云阳县工作,此后到永川区任职。
2007年来到合川区工作,先后在区建设委员会、合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合川江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川区工投(集团)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2016年任清平镇党委书记,此后升任区政府副区长至今。此外还在西充县挂职担任过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