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9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回复。
公告显示,中央商场股票在2024年12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公告中,中央商场的实际控制人明确声明,不存在涉及中央商场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还强调,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其本人并未进行任何中央商场股票的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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