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杭州市严禁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
网友
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通常只能靠脚蹬、在居民院落拉点小杂物的三轮车,是不允许上路、不允许改变动力装置,不允许跑运输,否则就是违法的。但在杭州市,好像并不受国家规定的限制,还不用登记挂牌,一直以来都被一些人当作赚钱工具,天天出现在杭城的所有街区。其危害是明显的:
一是随意在街头乱停乱放,有点大煞风景。
二是车主多是收购旧物的,时常要当街拆除旧沙发和家具,或焚烧泡沫、塑料等有毒物质,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环境。
三是被私自装上电瓶,成为动力的,由于严重超载(一辆三轮车,一般都装有4米见方,1吨多),摇摇晃晃、吱吱扭扭地穿行闹市区,也无人过问,就是从交警的面前经过,也很正常。
四是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2022年,浙江公安厅交管局有个统计,全省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事故占比在30%以上,其中大多数为超标、 超重、超速所致。
基于以上理由,我建议并希望杭州市要痛下决心,通过采取果断有效形式,彻底取缔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上路行为,以还路权和安全于市民,让美丽的杭城更加整洁文明。
官方回复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对于拱墅大队辖区内的电动三轮车管理,主要以劝导为主并结合现场查处,自11月起查处3起。目前属地中队主要在凤起路沿线集中整治,同时联合了街道、市场及城管等多部不定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后续属地中队也将参照该整治行为,进一步研究更有效管理方式,在您反映的环城北路(环城东路-建国北路)路段进行重点关注和管理。
同时告知您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之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和收缴非法装置。
该行为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较多出现在各类市场周边。杭州交警针对该类违法行为,在市场周边持续开展整治维护交通秩序。
在源头管理上,杭州交警在查处违法和处理事故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开展安全宣教,并走访市场、企业对职工开展安全宣教,努力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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