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尹翼星)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吐槽,很多裁定书和裁判文书上都会出现“退一步说”“退两步说”这样的字眼,甚至还有“退一万步说”“退一亿步说”的说法。现代快报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其中含有“退一万步说”字眼的文书有5万多篇,含有“退一亿步说”字眼的文书的有6篇,大多为民事案件。在法律领域,裁判文书是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正式决定和结论。那么,“退一万步说”“退一亿步说”这样的说法是否严谨?现代快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律师和法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裁判文书主要由法官撰写。”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表示,这样的字眼,实际上是一种逻辑推演的方式。它们用于表达一种极端的假设或让步,以便在论证过程中更加全面地考虑各种可能性。通过这种方式,法官可以在裁判文书中更加深入地探讨案件的各种情况,从而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和可信度。“虽然这样的字眼是法官为了增强说服力、避免遗漏和表达谨慎而采取的一种逻辑推演方式,但在使用时仍然需要注意其适用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应该保持对法律文书的正式性和严谨性的尊重。”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也证实了这一观点:“这些词在法律和辩论中常用来表示一种假设性的让步,以便更好地进行论证或辩护。”此外,“退一步讲”的替代词还有“即便”和“假设”。他坦言,律师发表意见可以使用,但落于笔端的裁判文书更应该书面化。“抒情式口语化说理容易引起舆论热点,用词应注意其妥当性,加强细节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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