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跳槽后岗位被取消,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赔5万遭拒,法院:公司被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打工人”这个梗火了,它不仅仅是一种自嘲,更是我们这个时代劳动者的集体写照。但是,当打工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就让我们聊聊一个真实的案例,看看法律是如何守护打工人的尊严和权利的。
张建平,一个优秀的打工人,因为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被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看中。在收到公司的聘用意向书后,张建平决定跳槽,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准备在新公司大展拳脚。然而,就在他准备入职的当天,公司却突然告知他,岗位被取消了,不需要他入职了。张建平的遭遇,无疑是对打工人权益的严重侵害。
面对这种两头落空尴尬情况,张建平选择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损失5万元,以及因面试、入职而产生的交通费等1500元。科技公司则辩称,不录用张建平是合理的,张建平应该自己承担风险和损失。
但是,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法院认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遵循诚信原则。科技公司向张建平发出的聘用意向书,张建平回复同意后,双方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
张建平按照意向书的要求做好了入职准备,而科技公司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这违背了诚信原则,给张建平造成了损失,因此科技公司应该承担损偿赔偿责任。
张建平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打工人的权益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在职场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但是请记住,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试用期被无理由辞退,还是像张建平这样在入职前被临时取消岗位,我们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这个案例也给所有的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在招聘过程中,应该遵循诚信原则,不能随意反悔。否则,不仅会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世上只有两种最耀眼的光芒,一种是太阳,一种是打工人努力的模样。”“打工人”的尊严和权利,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维护。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我们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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