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的旧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前段时间,才有好几条村村民“原址迁回”。来到上周六,横沙村旧改开发商中鼎宣布,从10月1日起停发权益面积的临迁费。
消息一出,骂声四起。
但要我说,这一次,开发商多少有点冤了。
01
拆迁节点延迟在先
临迁费打折在后
在横沙旧改官微上,中鼎对临迁费问题是做了详细说明的(附在文末)。
事情脉络如下:
1️⃣ 2010年,中鼎与横沙经联社签约,合同约定村内的拆迁签约工作由横沙经联社负责,中鼎配合。
2️⃣ 2011年,横沙村开始推进签约工作,过去14年来,中鼎从未停发、少发临迁费。
3️⃣ 2021年开始,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横沙经联社制定、落实拆迁清零计划,一直未能如期完成。
4️⃣ 为实现横沙经联社承诺的2024年1月30日拆迁清零目标,中鼎自2023年3月新增支付权益面积的临迁费,而截至今年三季度,新增费用达9207万。
5️⃣ 目前,范围内仍有约260栋未签约,拆迁清零目标仍未完成,严重影响复建区的建设。
6️⃣ 为了减轻资金压力,在符合相关规定下,中鼎决定停发2023年新增的权益面积临迁费。
抛开开发商和村民的角色滤镜,放下我们的有色眼镜,说白了,合作双方本来约定一个出钱,一个出力,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计划迟迟没有兑现。
为了支持出力方的工作,完成既定目标,出钱的人在中途还加码,增加了临迁费。
但这样的超额投入,已经难以为继,眼看清零节点过去那么久了,出钱一方只能暂停后期新增费用。
那么想问大家,对出钱的人来说,这事公平吗?
出钱的人,有做错吗?
在这过程当中,我相信拆迁清零、早日完成整体建设一定是绝大部分人的共同目标。
我们可以不去评判“钉子户”的选择,横沙经联社在拆迁工作上的表现,但真没有理由苛责中鼎。
如果要在鸡蛋里挑骨头,那只能说,中鼎作为民企不够土豪,没有办法一直砸钱。
手段不够强硬,搞不掂“钉子户”。
02
二期安置区进度刷新
拔除“钉子户”合理合规
在前面梳理过程中,我是一边写,一边叹气。
因为,旧改真的太不容易了。
不仅仅替开发企业感到冤枉,同时也看到了其他已签约村民的无奈,经联社和街道的无力感,中鼎君和名城业主们的失落等等。
对于已签约的村民来说,虽然合法面积的临迁费会正常发放,但钱总归少了,心情也是难以言喻。
这里也科普一下所谓的“权益面积”,权益面积就是可回迁安置房屋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部分,即是超出证载面积部分的“虚方”。
对于经联社、街道和相关部门来说,他们没有办法置身事外,还得迎难而上,继续推进拆迁工作。
如何平衡个体与集体的利益,又是一道千古难题。
至于中鼎君和名城的业主们,他们的生活圈是与整个横沙旧改捆绑在一起的,譬如港湾北路建设,此前就是一直在等留守户房屋拆除。
村里越早完成改造,小区周边环境、配套也会随之升级,最终体现在房价上。
而且大家要知道,横沙村是老黄埔最早一批旧改项目,走到现在也算是一个标杆了。
倘若连这里,都没有办法顺利推进。
那从蝴蝶效应来说,对于其他村的村民、老黄埔的发展、广州城市更新和楼市,都是信心上的打击。
因此,我想劝大家少做键盘侠,不要看热闹不嫌事大。说不定哪天,回旋镖会意外正中眉心。
不过往前看,好消息还是有的。
一方面是,横沙旧改的进度条正在加速 ⏩。
今年8月,横沙村已经通过表决,成功收回了二期安置地块集体用地使用权;来到9月,二期回迁安置地块内最后一栋留守户的房屋,被正式拆除!
二期安置房的建设,应该快了,部分村民很快就能入住新房,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也能得到缓解。
横沙旧改整体建设,得以推进。
另一方面,近年来政府努力通过制定相关规定,解决“钉子户”的难题,为旧改项目的提速提供依据。
像这一次中鼎在公开信中,提及的更新局穗开更新【2024】21号文《广州市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开展我区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到:
突破合法建筑面积,以及权益建筑的面积,均不得核发临迁费。
还有今年5月正式施行的《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明确:
征收补偿一律按照经依法依规批准公布的标准公开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降低或者另行补偿。
如果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情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拒不交出土地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协助。
这几条,就是政府针对“钉子户”可能会漫天要价、不愿配合旧改工作等情况制定的条例。
以上就是今天推文内容,对于横沙以及黄埔旧改,各位又有哪些看法,欢迎在评论区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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