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加成背景
价格越高的药品提成越多, 医院的药品总、收入也越多。这种直接的利益关系,使医院、医生有内在的利益驱动力购买、使用价格高的药品,其对高价药品的偏好又进一步刺激了药品生产企业的高定价和药品流通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产生恶性循。
2008年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46%,“以药养医”成众矢之的,百姓将“看病贵”归罪于医疗机构。
零加成发展过程
☑ 2009年,《新医改》明确要求, 要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 2009开始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品零加成销售;
☑ 2012年—2013年开始在更多县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
☑ 2013年—2014年部分省级、市级医院三级医院开始试点药品零加成;
☑ 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今年公立医院改革将在所有城市推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推进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9月各地已全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已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进行补偿。改革后药品加成收入随着取消加成同步平移,分摊计入到医疗服务价格中。
零加成对药学的影响
药品零加成政策落地后,不少医院的药房从“利润点”变成了“拖油瓶”,虽然有政府补贴,但是面对巨大的运行成本,有的医院很快就开始以药房托管的模式减轻负担。但后来证明药房托管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后来也被叫停。
虽然“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已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进行补偿。改革后药品加成收入随着取消加成同步平移,分摊计入到医疗服务价格中”,但事实上药学部门的地位愈发尴尬,药学部门进人也越来越难,“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的目标几乎遥不可及。
近年来,各地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开展和执行是个好的开端也是对既往的“纠偏”,实际上,药学在医院的高质量发展中是不可或缺的、也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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