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都在保护孩子们的成长。我们一直在关注和配合学校的各个行动。我们一直担心还在在学校的健康。
这不,云南一学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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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云南昆明长丰学校食堂疑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们集体不满。据家长现场反馈,他们发现肉品散发异味。
发现问题后,当地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并及时发布了动态。
10月19日晚,云南昆明市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官渡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家长反映的10月16日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学校校长、法定代表人被免职,区教育体育局局长等被停职,对涉事企业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
涉及食品安全,尤其出现在学生食堂,怎么处罚都不为过,都不值得同情。
在通报中,我们关注到这样一段话: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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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另一件事:河南某校学生餐后集体呕吐腹泻,校长痛哭道出事情——因为学校食堂承包是教育局招标的,校长换不动。所以,对于涉事企业的管理也无能为力。眼看着学生出现问题,却没有任何办法。
这则消息传出后,公众对校长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支持,认为他是“第一个敢说实话的校长”“是有良心的校长”。
确实,在教育系统,要是多一些这样的校长,家长和孩子何其有幸啊!
可是,这是一个校长的问题吗?即便校长再有心,他也无力改变现状。
换句话说,如果校长没有心,他凭借一己之力,破坏作用也是有限的。如果这个人藐视家长,即便他能决定送餐公司,将会更可怕。
然而,云南“臭肉事件”让我们看到:学校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就可能导致对相关企业管理失控,进而导致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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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校长是教育局负责人呢?他能决定学校引进哪家餐饮企业吗?他能确保学生食品一定安全吗?
他能决定!但他能不能确保食堂安全,却因人而异。
一个人如果有良心、有责任心,他在现有的位置,就应该处理相应的问题。如果他没有良心、没有责任心,哪怕只是一个校长,他也可能导致“祸害”的出现。
职位有高低之分,但它不是决定性因素,重要的是能力,是态度,是勇气,是决心。
当系统性出了问题,当利益捆绑,谁说话都可能不算数。同理,谁都可能导致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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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一些地方的学校,很多权力收归上级主管部门,校长的自主权相对压缩。
但是,凡事分是非。在面对学生利益、学生健康和安全的问题上,哪怕权力有限,学校、老师也应该及时反馈、据理力争。否则,被推上风口浪尖是迟早的事。
当然,如果没有利益之争,那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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