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们:
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简称:奖扶)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简称:特扶)开始申请了,请丰镇市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户口所在村、社区咨询、申请!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2、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3、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5、年满60周岁。
二、奖扶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丧偶需配偶死亡证明等)
3、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面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
4、生育情况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
5、合法收、抱养手续
6、户籍证明
7、其它证明(含三张个人一寸照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辖区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3、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4、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
二、特扶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丧偶需配偶死亡证明等)
3、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面及子女户口)
4、生育情况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
5、合法收、抱养手续
6、死亡证明(公安或医院)
7、残疾证明(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
8、户籍证明
9、其它证明(含三张个人一寸照片)
以上两项政策均以本人申请为原则。
凡符合以上情况的人员,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以前前往所在社区进行申请办理,逾期个人未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申请人也可先电话联系所在社区(村委会)、办事处(乡镇),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咨询、材料初审,后期再提交纸质材料。
丰镇市计生便民服务电话:0474-3257956
新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52248
北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01255
南城区道办事处:0474-3215050
旧城区街道办事处:0474-3202263
工业区街道办事处:0474-322021
隆盛庄镇:0474-3501218
黑土台镇:0474-3421008
红砂坝镇:0474-3536204
巨宝庄镇:0474-3263105
三义泉镇:0474-3422305
浑源窑乡:0474-3441529
元山子乡:0474-3451001
官屯堡乡:0474-3214004
来源: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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