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传来一图。
显示贞观团队今日解散。
不管哪个今日。
结果都一样。
解散前还嘴硬一下:八年半的时间,努力说了真话。
切,说了什么真话?
以为公众幼儿园文凭没拿呀?
不给你们定个造谣诽谤就不错了。
陈可的家人,也不够给力。
当然,他们可能有自己的隐痛,有逝者的尊严。
所以我们不对苛求他们,去公众的放大镜与显微镜之下,自我解剖。
但调查组方面,太不够给力。
就这样烂尾,不了了之么?
不再给一个通报么?
首先,我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相关政府及其部门,都是怎么合作的?有没有官商结托?
特别是贞观发政府一篇软文,就收政府九万块。贞观这个坑位费,是根据什么定价的?贞观发作者的文章,倒给稿费五百元,怎么到了政府这里,就成了收政府九万。是文章不好,还是专卖政府?
八年半了,我贞公司,利用贞观公号,卖给政府多少次坑位,总共从政府手里拿了多少钱?
其次,贞观这八年半,一篇文章,给稿费五百,二千多个作者,三千多篇文章,贞观流量主都没开,员工工资,及公司平时经费,且不说,只说这庞大的稿费,靠他们卖给政府的坑位费,够不?关键是招标网上,我们也没看见多少成功中标哈。
第三,那个十二橡树。如果仅作为一个房东,她比安装偷拍摄像头的民宿店主还要可恶——用文字偷偷记录,并公布给整个外间,与偷拍小片,透漏给暗层少数几个看客,你们觉得哪个更严重?当然,如果作为一个警察,她更是知法犯法,拿当事人隐私,大做文章,请问有关方面,如何处分这个女警?行政处分就那六条,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开除,请问这个女警,怎么处分才算合法合理?要不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贞观如今倒闭,你怎么解释都中,但你偏偏说自己说真话。试问你们说的陈可姑娘,哪一条是真的?
十个指标里,九个有假,只有一条,姑娘性别是真的。还好意思涎着脸说自己求真。
求真当然是任何报道的首要,生命线。
而你们的倒掉,恰恰是太不求真。
从接稿,到审稿,再到发稿——接稿,一个女警察,一个女房东,是无权拿房客及其家人进行解剖审判的,看见这种稿子,是不是得拒。一个媒体编辑部,也应该用新闻伦理来审稿。至于发稿之后,已经引起众怒,你们第一不让作者露头——作者也知道自己不能露头。到现在,作者还被保护得好好的。所以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女警有特权?第二你们及你们发动的水军,对正常质疑者,各种围攻。水军就水军吧,一点不掩饰,后面都带陕西小尾巴,像小精豆找子宫似的,更像兵马俑,排得整整齐齐,齐唱贞观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甚至莫江南还作了最后的挣扎,发了长长的狡辩文章,什么即使信息失真,也都是办案警察与女生家属说的。
莫江南的那个文章飞了。
办案警察与女生家属,也没与她对质一下。
毕竟,有些话是当面谈的,不会录音。
反过来,如果办案警察去写呢——事实上,有些大案,事后确实有办案警察出来写纪实文章。
如果写得不纪实了,公众自然依然有权质疑。
如果冒犯当事人尊严,当事人当然也有权抗议。
这都是正常的逻辑。
贞观也知道,自己这事儿不是观点的事儿——观点的事儿,适应的原则是多元化。
如果你真是观点,那么我支持你言说的权利,那怕观点不为我喜。
但这里牵涉到三个原则问题:
第一是真假问题;
第二是作者侵权问题;
第三是贞观的新闻伦理问题。
三个原则问题,一个没守住。
就别张着大嘴嚎丧了。
依然怀疑贞观背后有金主——巨大经费谁供应。贞观本来是个人私号,实际运行却是团队,而且还与我贞公司靠挂一起,这个我贞公司,招投标又都是和当地政府及政府部门合作,所以,贞观难道是政府的影子公号?
考虑到创始人张延龙,据说之前由于虚假报道被吊销了记者执照,却在吊销后做了经济观察报城市与政府事务研究院副院长,打不死的小强。那这个经济观察报又是何方神圣,与贞观有什么挂靠关系……
这么多疑点,没有回答公众,你们自己挖个坑,就要私埋。
自己还知道私埋自己,咋张可姑娘,就被你们从地下刨出,公开曝晒呢?
我支持声音的市场,观点的多元,但我从不支持,造谣,侵权,职业底线不守,新闻伦理冒犯。
贞观私埋,拒绝面对公众清算。
私埋可以,但在自媒体历史上,你不是洁点,你污。你是继咪蒙之后,倒掉的第二个咪蒙。咪蒙欠刘鑫,欠公众,一个道歉。贞观也欠陈可,欠公众,一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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