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办法》出台,阳光城怎么算?
金融监管总局9月6日最新出台《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其中,《办法》明确了属于重大案件的情形,包括涉案业务余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含)以上的;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者等同现金的资产)等值人民币五千万元(含)以上,且占案发法人机构净资产百分之十(含)以上的;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兑或者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等。
问题来了,金融机构涉刑案件出台了具体管理办法,那么,像阳光城华冕这种不属于金融机构,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但是却涉嫌多项违法事实的,应该怎么处置呢?
阳光城爆雷后,包括河北产权交易中心等全国各地多个“金交所”、“产交所”陆续公开回复,阳光华冕所谓的“备案”为虛假宣传。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华冕财富明确回复其没有金融牌照,“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不属于金融机构,华冕理财为私自发行”。
金融机构涉刑严惩,那么“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不属于金融机构,私自发行”的阳光华冕怎么算呢?算不算涉刑?算的话怎么惩治?算特大案件?
让我们拭目以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