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9月6日电 国中水务(600187)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国中水务及其股东鹏欣集团被立案调查,并面临处罚。
根据调查,国中水务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2018年11.5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31.45%),2019年13.6亿元(占2018年末净资产38.88%),2020年2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5.79%)。此外,公司还未及时披露与上海文盛的重大投资事项,涉及资金7.6亿元。根据拟定的处罚,国中水务将被处以800万元的罚款,鹏欣集团被罚50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不同额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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