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一个普通周六,段队长例行执行巡逻任务至某廉租房小区入口时发现了情况:地面上到处都是沙子、水泥、砖头等建筑材料和用过的垃圾,足足挡了半条路。
执法人员下车询问,原来施工的人名为熊某,在建的房屋是准备给儿子当婚房用,刚刚开工不久,但是并未依法取得建房的审批手续,属于违建。
“队长抽烟!队长抽烟!你看我们也不容易,您就别为难我们了。”段队长拒绝了熊某递过来的香烟并对他说:“我并不是特意为难,你这属于违章建筑,我们城管也是依法行事。市容市貌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你搭一座屋,他盖一间房,整座城市会变成什么样子?”
段队长对熊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令其立即停工,将小区入口处恢复原样,熊某堆了笑脸满口答应。
然而,在段队长的返程途中又经过此处,发现熊某非但没有停工,还叫上妻儿加快了施工速度,在段队长回来时,这里已经用砖头和水泥堆砌出了一堵高墙。
段队长立即下车,果断下达了停止建筑通知书,并令他们拆除这面砖墙。谁知这一举动激怒了熊某及其亲属,他们梗着脖子冲上来,伴随着熊某妻儿的叫骂和推搡,现场乱成了一团。
城管执法人员的目的明确,就是要他们停止施工,恢复原样,而熊某一家百般阻挠,又喊又闹,又哭又叫,甚至以“有人打我们”为由报了警。
警察赶来时,周围已经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他们有的指指点点,说肯定是城管又暴力执法了!有的来得早,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便解释一声这是违章建筑,第二次来整改了。
“哟!熟面孔!怎么又是你?”没想到警察居然认识熊某。原来早在2005年,熊某就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拘役过。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这次双方交流的过程,可以明确熊某以“被打”为由报的警是报假警的行为,警察对此进行了批评教育。
熊某心中不服,想着“果然他们都是一伙的!好汉不吃眼前亏,等把他们打发走再说!”于是熊某一家再一次答应停止施工,还签了段队长开具出的停止建筑通知书。
十几分钟后,警察前脚刚走,熊某的儿子马上上前和执法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边推搡还边放狠话说:“你就是负责人吧?不该管的事少管,赶紧走!不走我就给你们点颜色看看!”说话间,还捡起了地上的砖头。
段队长立即站出来从中调解,“我是负责人!你先停手,有什么事冲我来!”可他话音还没落,就被熊某从身后用突然抄起的锄头抡圆了砍在头部,昏迷在血泊中不省人事。
段队长被偷袭后,上层领导高度重视,在他住院期间亲自看望,并请求医院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药,全力抢救这个年轻的生命。但经过两次转院仍是返魂乏术,年轻的段队长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是家中独子,还与恩爱的女友即将步入婚礼的殿堂,他错过了巡逻完回家的那一碗鸡汤,也没能迎来自己的34岁生日。
而此时的熊某非但没有去自首,还大言不惭地说“多管闲事!我就是要朝他头打!其他部位放不倒他!”
难道这一切反倒成了执法人员的错?叫停违章建筑反倒成了“多管闲事”?一条鲜活的生命消逝了,凶手难道还能安然无恙地继续生活下去?
私搭乱建违反《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熊某违章建房,不服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执法制止,突然持锄头砸向执法负责人头部,致其倒地,无效死亡,该行为漠视他人生命。
2015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熊某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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