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肇庆又一批电子警察设备
正式开始启用
对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并予以罚款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1
肇庆高新区
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决定在肇庆高新区启用11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从8月19日起,所有交通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
肇庆广宁县
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位于S350省道广宁县10KM+850M(广宁县南街街道首约路段)的固定卡口设备,将依法对黑烟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从8月21日起,所有交通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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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身边的朋友
来源:肇庆零距离、平安大旺、广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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