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小记杨威
2007年,安徽患有智力障碍和沟通困难的李四强,因为揣着抢劫案在逃嫌疑人刘西文的身份证,被判抢劫罪入狱。
新京报报道,2007年初,李四强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2009年服刑期间,监狱管教发现来服刑的“刘西文”真实身份是李四强,随即将该情况如实上报。
汕头警方专程到安徽利辛找到李四强的母亲,让老人家辨认正在监狱服刑的“刘西文”是不是李四强。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失踪两年的弟弟居然因为抢劫蹲了监狱。
警方身为一线侦办单位,发现自己办的案有漏洞,及时提出纠偏,值得肯定,这本应是法院采纳专业刑侦意见,及时纠正错案的最佳时机,但龙湖法院并没有进行重审,而是进一步的认定:李四强“冒用”刘西文,参与团伙抢劫!之后出具了一份刑事裁定书,把原判决书内容中所有的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李四强继续留在监狱中服刑,直到刑满出狱。
抢劫案发生在2003年,案发时李四强在安徽老家,根本不在案发地,广东汕头法院在收到警方犯人身份存疑的反馈之后,这个操作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2016年李四强出狱两个月后病重身故,自此李奎星决定为弟弟申冤,但即便有确凿证据证明李四强不是刘西文。李奎星对弟弟改判无罪的申诉,还是被法院驳回了!
直到2022年,在李奎星的检举之下,利辛警方帮助汕头警方将真实的刘西文捕获,刘西文的另外两名同案犯,对李四强的相片进行辨认,两人均表示:不认识李四强,确定李四强没有和他们一起参与作案。即便如此,在刘西文的判决书中,龙湖法院依然把李四强列为刘西文的同伙,直到2024年1月25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湘桥区人民法院改判李四强无罪。
原审龙湖区人民法院于近期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李四强亲属赔偿234万余元。
李四强的蒙冤过程,在警方明确提出犯人身份存疑和刘西文落网后,涉事法官有两次纠错机会,但他们却均置之不理,反而通过违规手段,进一步人为坐实李四强的抢劫行为!明知是错,还要一条道走到黑,仍旧坚持将错就错,司法公正何在?
如果个别代表法律威严、公正的执法者,不能秉持公正勇于纠错,那他已经丧失守护法律尊严和民众信任的机会,如果说赔偿是国家的态度,及时启动错案追责机制,剔除害群之马,则是维护司法的纯度,法律不是儿戏,正义之路不容偏。
对此,不少网友无奈地调侃:一定要到正规法院上诉!
更多的网友追问:那个判案的法官怎么了?
做为执法者,这样的人何止是法制意识淡薄,而是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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