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布 2024 年 6 月底全省建设生产煤矿产能和瓦斯等级信息】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全省共有建设煤矿 6 处,建设规模合计 150 万吨/年。其中,龙岩市有 2 处,建设规模合计 60 万吨/年;三明市有 3 处,建设规模合计 75 万吨/年;泉州市有 1 处,建设规模 15 万吨/年,该煤矿已停建,由地方政府统筹确定关闭退出时限。已公布正常生产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旦失效或有效期届满,有关该煤矿的公布信息即自行废止。公布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发生变化的,以证照颁发部门的最新结果为准。已公布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不作为认定有关煤矿证照问题的依据,省发改委经核实相关信息后,在下一次产能公布时统一更新。说明:公布的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均为按矿井设计确定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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